题目内容
【题目】甲、乙、丙三人承包一项工程,发给他们的工资共540元,三人完成任务的情况是:甲、乙合做6天,完成全工程的;因甲有事,乙、丙合做2天完成全工程的,剩下的3人合做5天完成。按完成的工作量来付劳动报酬,每人各应得多少元?
【答案】甲:99元;乙:273元;丙:168元
【解析】
甲、乙两人的工作效率和是:÷6=
乙、丙两人的工作效率和是:÷2=
甲、乙、丙三人的工作效率和是:(1--)÷5=
丙的工作效率:-=
甲的工作效率:-=
乙的工作效率:--=
甲完成总工作量的:×(6+5)=,应的报酬:540×=99(元)
乙完成总工作量的:×(6+2+5)=,应的报酬:540×=273(元)
丙完成总工作量的:×(2+5)=,应的报酬:540×=1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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