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甲、乙、丙三人承包一项工程,发给他们的工资共540元,三人完成任务的情况是:甲、乙合做6天,完成全工程的;因甲有事,乙、丙合做2天完成全工程的,剩下的3人合做5天完成。按完成的工作量来付劳动报酬,每人各应得多少元?

【答案】甲:99元;乙:273元;丙:168元

【解析】

甲、乙两人的工作效率和是:÷6=

乙、丙两人的工作效率和是:÷2=

甲、乙、丙三人的工作效率和是:(1--)÷5=

丙的工作效率:-=

甲的工作效率:-=

乙的工作效率:--=

甲完成总工作量的:×(6+5)=,应的报酬:540×=99(元)

乙完成总工作量的:×(6+2+5)=,应的报酬:540×=273(元)

丙完成总工作量的:×(2+5)=,应的报酬:540×=1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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