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有些国家的交通管理部门为了交通安全,特制定了死亡加速度500g这一数值(g10 m/s2)以警世人,意思是如果行车加速度超过此值,将有生命危险。这么大的加速度,一般车辆是达不到的,但在交通事故中,就会达到这一数值。两辆汽车以54km/h的速度相向而行发生碰撞,碰撞时间为2×10-3s,试判断一下驾驶员是否有生命危险?(以车辆运动方向为正方向)

【答案】有生命危险

【解析】

摩托车碰撞过程做减速运动,已知初速度、时间和末速度为零,根据加速度的定义式求解加速度,即可判定驾驶员是否有生命危险.

摩托车碰撞过程做减速运动,初速度为末速度为v=0,时间

则加速度为:

可见,摩托车的加速度大小为750g,大于500g,因此驾驶员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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