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选修4-5:不等式选讲

(Ⅰ)已知,证明:

(Ⅱ)若对任意实数,不等式恒成立,求实数的取值范围.

【答案】(Ⅰ)见解析;(Ⅱ) .

【解析】试题分析:利用条件运用基本不等式将原式化为再应用条件即可得结果;(“对任意实数,不等式恒成立”等价于“只需求出的最小值即可得结果.

试题解析:(Ⅰ)证明:因为

所以.

所以要证明

即证明.

因为

所以.

因为,所以.

所以.

(Ⅱ)设

则“对任意实数,不等式恒成立”等价于“”.

时,

此时

要使恒成立,必须,解得.

时, 不可能恒成立.

时,

此时

要使恒成立,必须,解得.

综上可知,实数的取范为.

【方法点晴】本题主要考查绝对值不等式的解法以及不等式恒成立问题,属于难题.不等式恒成立问题常见方法:① 分离参数恒成立(可)或恒成立(即可);② 数形结合(图象在 上方即可);③ 讨论最值恒成立;④ 讨论参数.本题是利用方法 ③ 求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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