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2?新津县)鸡兔同笼,有35个头,94条腿,鸡有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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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兔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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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分析:假设全部是兔子,有35×4=140条腿,少了:140-94=46条,一只鸡比一只兔子少(4-2)条腿,所以鸡有:46÷(4-2)=23只;兔子有:35-23=12只.
解答:解:鸡:(35×4-94)÷(4-2),
=46÷2,
=23(只);
兔子:35-23=12(只);
答:鸡有23只,兔子有12只.
=46÷2,
=23(只);
兔子:35-23=12(只);
答:鸡有23只,兔子有12只.
点评:此题属于典型的鸡兔同笼问题,解答此类题的关键是用假设设法进行分析比较,进而得出结论;也可以用方程,设其中的一个数为未知数,另一个数也用未知数表示,列出方程解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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