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一项工程,甲独做20天完成,乙独做30天完成.现在先由甲、乙合作若干天后.剩下的乙调走,甲又做了5天,完成了工程,求甲、乙合作的天数.
分析:把总的工作量看做单位“1”,求甲、乙合作的天数.要知道甲、乙工作量之和与甲、乙工作效率之和,由各自的单独的工作时间,能得出各自的工作效率,从总工作量里去掉甲做的5天的工作量,就是两人合作的工作量,从而列式解答.
解答:解:甲的工作效率是:
1÷20=
1
20

乙的工作效率是:
1÷30=
1
30

甲做5天完成的工作量是:
1
20
×5=
1
4

甲、乙工作量之和是:
1-
1
4
=
3
4

甲、乙合作的天数是:
3
4
÷(
1
20
+
1
30
),
=
3
4
÷
1
12

=9(天).
答:甲、乙合作的天数是9天.
点评:此题考查了工作时间、工作效率、工作总量三者之间的数量关系,本题主要是清楚甲、乙合作的工作量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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