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已知N=23×32×52×7,则N的因数个数有
72
72
个,N的所有因数的和是48360
48360
.分析:先分解质因数,然后把不同质因数的个数加1以后再相乘,就是约数的总个数;再根据约数和定理,求出这些约数的和.
解答:解:N=23×32×52×7,那么N的因数个数有:
(3+1)×(2+1)×(2+1)×(1+1),
=4×3×3×2,
=72(个);
它们的和就是:
(23+22+21+20)×(32+31+30)×(52+51+50)×(71+70),
=15×13×31×8,
=48360;
答:N的因数个数有 72个,N的所有因数的和是48360.
故答案为:72,48360.
(3+1)×(2+1)×(2+1)×(1+1),
=4×3×3×2,
=72(个);
它们的和就是:
(23+22+21+20)×(32+31+30)×(52+51+50)×(71+70),
=15×13×31×8,
=48360;
答:N的因数个数有 72个,N的所有因数的和是48360.
故答案为:72,48360.
点评:本题考查了约数个数与约数和定理,直接根据约数和定理求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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