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小明第一次比第二次少捕鱼2970千克,第二次捕的比第一次的5倍少170克,第二次捕了多少千克?
分析:由题意可知,2970千克加上170千克正好是第一次的5-1=4(倍);因此第一次捕鱼(2970+170)÷(5-1)=785(千克),第二次捕鱼785+2970,计算即可.
解答:解:第一次捕鱼:
(2970+170)÷(5-1),
=3140÷4,
=785(千克);
第二次捕鱼:
785+2970=3755(千克);
答:第二次捕3755千克.
(2970+170)÷(5-1),
=3140÷4,
=785(千克);
第二次捕鱼:
785+2970=3755(千克);
答:第二次捕3755千克.
点评:此题也可用方程解答:设第一次捕鱼x千克,则第二次捕鱼(x+2970)千克,得:5x-170=x+2970,解得x=785,第二次:785+2970=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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