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4.一名篮球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一共投中11个球,有2分球,也有3分球,已知这名运动员一共得了26分,他投中的2分球得了14分.

分析 假设投中的全部是3分球,可得:3×11=33(分),比实际得的26分多:33-26=7(分),是因为我们把每个2分球当作了3分球,每个球多算了3-2=1分,所以可以求出2分球的个数:7÷1=7(个),然后再乘2就是2分球的总得分;据此解答.

解答 解:假设投中的全部是3分球,
(3×11-26)÷(3-2)
=7÷1
=7(个)
7×2=14(分)
答:他投中的2分球得了 14分.
故答案为:14.

点评 此题属于鸡兔同笼问题,解这类题的关键是用假设法进行分析,进而得出结论;也可以用方程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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