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7.实验小学举办一次跳绳比赛,获一、二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frac{5}{12}$,获一、三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frac{2}{3}$.(1)获二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几分之几?
(2)获一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几分之几?
分析 (1)将获奖总人数当作单位“1”,获一、三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frac{2}{3}$,根据分数减法的意义,用单位“1”减去获一三等奖人数占总分数的分率,即得获二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几分之几.
(2)根据分数减法的意义,用获一、二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分率,减去获二等奖人数的分率,即得获一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几分之几.
解答 解:(1)1-$\frac{2}{3}$=$\frac{1}{3}$
答:获一等奖人数占总人数的$\frac{1}{3}$.
(2)$\frac{5}{12}$-$\frac{1}{3}$=$\frac{1}{12}$
答:获一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frac{1}{12}$.
点评 本题考查了学生完成简单的分数减法应用题的能力.
练习册系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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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列竖式计算.
| 47×34= | 856÷8= | 266÷7= |
| 19.2-13.8= | 26.9+17.5= | 18×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