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两校参加数学竞赛的人数之比是7:8,获奖人数之比是2:3,两校各有420人未获奖,那么两校参赛的学生共有
 
人.
考点:比的应用
专题:比和比例应用题
分析:如果把甲校、乙校的人数看作是7份和8份的话,因为7-2=8-3=5份;那么该两校的获奖人数则分别是原校总人数的2份和3份,两校共有人数是7+8=15份,获奖的总份数是2+3=5份,没获奖的总人数是420+420=840(人),即两校参赛的学生总人数的(1-
5
15
)是840人,把“两校参赛的学生总人数”看作单位“1”,根据已知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求这个数,用除法进行解答即可.
解答: 解:因为7-2=8-3=5份;那么两校的获奖人数则分别是原校总人数的2份和3份;
则参加竞赛的总份数是:7+8=15(份),获奖的人的总份数2+3=5(份).
(420+420)÷(1-
5
15
),
=840÷
2
3

=1260(人);
答:两校参赛的学生共有1260人.
故答案为:1260.
点评:此题属于易错题,解答此题应结合题意,进行认真分析,判断出单位“1”,根据“对应数÷对应分率=单位“1”的量”进行解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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