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3.在豌豆中,高茎(D)对矮茎(d)为显性,现将A、B、C、D、E、F、G 7株豌豆进行杂交,实验结果如下表:
实验结果
实验组合
子代表型
高茎矮茎总数
A×B21728
C×D02525
E×F191938
G×D30030
(1)写出A、B、C、D、E、F、G的基因型.
ADdBDdCddDddEDd/ddFdd/DdGDD
(2)实验结果中,高茎纯合体株数为多少?7.占高茎总数的百分之几?$\frac{1}{3}$.
(3)实验结果所得植株中,性状能稳定遗传和不能稳定遗传的比数为多少?$\frac{58}{63}$.

分析 根据题意和图表分析可知:豌豆高茎对矮茎为显性,受一对等位基因控制,遵循基因的分离定律.设等位基因为D、d,则高茎的基因型为DD或Dd,矮茎的基因型为dd.

解答 解:(1)A×B后代出现3:1的性状分离比,说明A、B的基因型为Dd,C×D后代全为矮茎,说明两者基因型为dd,E×F杂交后代出现1:1的比例,说明为测交,两者的基因型为Dd和dd或dd和Dd,G×D在叫后代全为高茎,由于D的基因型为dd,G的基因型为DD.
(2)由(1)可知,只有A×B杂交的后代会出现高茎纯合子,且基因型比例为DD:Dd:dd=1:2:1,所占比例为28×$\frac{1}{4}$=7株,占高茎总数的$\frac{1}{3}$.
(3)所得子代中能稳定遗传的个体是纯合子,包括显性纯合子和隐性纯合子,显性纯合子是7株,因此纯合子是(7+25+19)=51株,杂合子是14+19+30=63株,因此性状能稳定遗传和不能稳定遗传的比例为(51+7):63=58:63.
故答案为:
(1)Dd    Dd    dd     dd     Dd/dd    dd/Dd   DD
(2)7株     10%
(3)$\frac{58}{63}$

点评 本题旨在考查学生对基因分离定律的实质的理解和掌握,并学会分析、处理实验数据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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