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孟德尔享有“遗传学之父”的美誉,他的成功与豌豆杂交实验密不可分。下列有关叙述中,错误的是(  )

A.孟德尔选用豌豆的原因之一是豌豆花大,易进行人工杂交操作
B.进行不同性状的豌豆杂交,须在开花前进行去雄处理
C.孟德尔设计的“测交实验”是对其推理过程及结果所进行的检验
D.孟德尔据一对性状杂交实验做出了“性状是由位于染色体上的遗传因子控制”的假设

D

解析试题分析:选用豌豆的原因:纯合子,相对性状明显,豌豆花大,易进行人工杂交操作,故A正确。豌豆杂交,须在开花前进行去雄处理,避免自花传粉,故B正确。孟德尔提出成对遗传因子在形成配子时分离,单独进入不同配子,为了验证假说,将F1与隐性个体杂交,根据子代性状分离比验证F1遗传因子组成,故C正确。孟德尔据一对性状杂交实验提出基因分离定律,萨顿做出了“性状是由位于染色体上的遗传因子控制”的假设,故D错。
考点:本题考查豌豆杂交实验相关知识,意在考查考生关注对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意义的生物学新进展以及生物科学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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