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5.一根圆柱形木棒,密度为0.6×103kg/m3,质量为1.8kg.锯掉$\frac{1}{3}$后,剩余木棒的质量为1.2kg,密度为0.6×103kg/m3

分析 根据质量是1.8kg,若把这根木棒切掉总长度的$\frac{1}{3}$,那么剩余木棒的质量也是原来的$\frac{2}{3}$,因为密度是物质的一种特性,它不随物质的形状位置的改变而改变,所以若把这根木棒切掉总长度的$\frac{1}{3}$,那么它的密度仍然不变;密度表示单位体积某种物质的质量.它是物质的一种特性,同种物质密度不变.

解答 解:由题意可知,把这根木棒切掉总长度的$\frac{1}{3}$,那么剩余木棒的质量也是原来的$\frac{2}{3}$,
剩余质量m=1.8kg×(1-$\frac{1}{3}$)=1.2kg;
因为密度是物质的一种特性,同种物质密度不变,所以若把这根木棒切掉总长度的$\frac{1}{3}$,其密度不变.
故答案为:1.2;0.6×103

点评 此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密度公式的计算和密度公式的应用的理解和掌握,知道密度单位的读法,并会熟练应用密度的计算公式.学生容易出错的地方是利用剩余的质量和体积去求木块的体积,因此一定要向学生强调密度的特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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