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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学校到影剧院,李华用了15分钟,张强用了10分钟,李华和张强每分钟行的路程的比是3:2.×.(判断对错)

分析 把从学校到影剧院的路程看作单位“1”,则分别求出李华和张强每分钟行的路程,写出相应的比,再根据比的基本性质[比的前项和后项同时乘一个数或除以一个数(0除外)比值不变]化简即可.

解答 解:$\frac{1}{15}$:$\frac{1}{10}$
=($\frac{1}{15}$×30):($\frac{1}{10}$×30)
=2:3
答:李华和张强每分钟行的路程的比是2:3.
故答案为:×.

点评 本题关键是把总路程看作单位“1”,根据速度、路程与时间的关系表示出两人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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