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8?钟楼区)国家规定个人出版图书获得的稿费的纳税计算办法是:
(1)稿费不高于800元的不纳税;
(2)稿费高于800元但又不高于4000元的,超过800元的部分按14%纳税;
(3)稿费高于4000元的应缴纳全部稿费11%的税.
问题1:张勤老师获得一笔稿费3000元,他应纳税多少元?
问题2:方老师获得一笔稿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95元,方老师这笔稿费有多少元?
分析:(1)张勤老师获得了3000元,应按照第二种方法缴税;
(2)先求出4000元应缴税多少元,与495比较,若比495大就应按照第二种方法缴税,比495小就要按照第三种方法缴税.
解答:解:(1)800<3000<4000,3000元按照第二种方法缴税,
(3000-800)×14%,
=2200×14%,
=308(元).
答:他应纳税308元.
(2)4000元应缴税:
(4000-800)×14%,
=3200×14%,
=448(元);
448<495,所以方老师是按照第第三种方法交的税;
495÷11%=4500(元).
答:方老师这笔稿费有4500元.
点评:本题关键是理解缴税的办法,找出问题中的数量是应按照哪种方法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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