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3.年初,李强、张明和陈丽三人分别投资了5万、20万、10万,合资办了一个股份公司.年底经过核算,公司可用于分配的赢利共有7万元.他们三个人合资时约定:“公司每年可用于分配的赢利按个人出资的比例分配.”这样李强可以分得多少万元?

分析 首先求总共投资的钱数,再求李强投资的钱数占总投资钱数的几分之几,最后求李强分得的钱数,列式解答即可.

解答 解:投资的总钱数:5+20+10=35(万元)
李强可以分得的钱数:7×$\frac{5}{35}$=1(万元)
答:这样李强可以分得1万元.

点评 此题主要考查按比例分配应用题的特点:已知两个数的比(三个数的比),两个数的和(三个数的和),求这两个数(三个数),用按比例分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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