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213×7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37都是21的因数B.21只有因数37

C.37都是21的质因数D.21的质因数只有37

【答案】B

【解析】

根据因数的定义可知,(1)只在自然数(零除外)范围内研究倍数和因数。如果a×bcabc都是非0的自然数)那么ab就是c的因数,c就是ab的倍数;

2)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

21的因数有13721,由此可判断选项A正确,选项B不正确;37均为质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21是合数,故可判断选项CD正确。

故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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