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一 中部六省与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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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1995-2003年年均经济增长速度 |
2003年人均地方财政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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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徽、山西、湖南、湖北、江西(中部) |
10.5%、10.3%、9.5%、9.6%、10.7%、9.5% |
39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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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浙江、福建(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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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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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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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1元 |
注:2003年中部六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居全国第22、14、12、24、23和26位;农民人均纯收入也均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分别居全国第17、12、13、16、19和22位。中部六省生产总值为26348亿元,只相当于东部地区的36%,人均GDP为7267元,比东部地区少9195元。
材料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5年3月5日在向人大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规划和措施。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综合经济优势,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区建设;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重要原材料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开拓中部地区大市场,发展大流通。国家要从政策、资金、重大建设布局等方面给予支持。
(1)材料一反映了什么经济现象?(4分)
(2)结合材料二,运用经济学的有关知识说明促进“中部崛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