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答案:(1)
|
该价格听证会方案的不合理之处 |
修正建议及理由 |
|
听证会申请人不应是该市物价局 |
申请人应是物业公司,应由物业公司代表介绍物业收费方案,听证会主持人不能代替听证会申请人 |
|
业主代表不能由物业公司指定 |
业主代表应由业主选举产生,因为听证会涉及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 |
|
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 |
应邀请人大代表和媒体参加,以加强民主监督,增强听证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听证会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
(2)举行听证会,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公众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有利于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主决策的方式:社会听证制度。设问(1)是社会听证制的实施方案,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答。设问(2)考查的是听证会意义,注意关键词“政治”意义,可以从公民、人民、政府决策、依法行政、和谐社会等角度分析。高考链接答案:B
解析:价格听证会是民主决策的方式。社会听证制度,有利于决策利民,②③是从经济生活角度,故选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