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李明对书上的二幅图片(右图)感到十分不解:自己家种的水稻没有大人高、萝卜没有脸盆大,为什么图画上的水稻高耸入云、萝卜硕大赛驴?这究竟是不是真实的现象?

请你进行学习探究,回答问题。 

(1)“水稻比天高”、“萝卜比驴大”的情况发生在什么历史时期?它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什么现象?对经济建设造成什么影响?

(2)这一历史现象给我们留下什么历史教训?

思维拓展材料:

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

 1958年7月1日,《红旗》杂志第3期发表了陈伯达写的《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的文章,提出“把合作社办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的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 接着第4期《红旗》杂志又发表了陈伯达写的《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的文章,明确引证了毛主席的指示:“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我国社会的基层单位。”

 这时,即1958年6月底7月初,谭震林在郑州主持召开冀、鲁、豫、陕和北京市农业协作会议,他在会议的总结中,讲到了农业合作社的变革问题。他说:“像遂平县卫星社已经不是农业合作社,而是共产主义公社。” 信阳的同志回去传达后,地委根据《红旗》杂志两篇文章透露的毛主席关于办大公社的指示和谭震林谈话的精神,进行了讨论和研究,认为合并后的大社,实际上已构成人民公社的雏形。由地委秘书长赵光带领工作组,首先在遂平县卫星集体农庄试点,在原21个农业社的基础上,又并入6个社,共27个农业社、9360户参加。7月初,正式建立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这样,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在河南诞生了。7月中旬,省委书记处书记史向生和《红旗》杂志常务编辑李友久、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专程到嵖岈山公社,和地委工作组一起,召开社队干部座谈会,并到各队调查,在总结群众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帮助公社研究了一些规章制度,初步制定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章程(草稿)》。规定各农业社的一切生产资料和公共财产转为公社所有,由公社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社员分配实行工资制和口粮供给制相结合;总结了青年队集体吃食堂的好处,推广了公共食堂;同时成立了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缝纫组;公社设立了农业、林业、畜牧、工交、粮食、供销、卫生、武装保卫等若干部或委员会,下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

 8月4日、5日,毛主席视察了河北省的徐水、安国县的农村后,于5日晚11时,来到河南的新乡。 7日凌晨,史向生在专列上向毛主席汇报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的情况。当谈到嵖岈山公社试行简章时,毛主席聚精会神,边听边问,他说:“这是个好东西,给我!”毛主席说:“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好,包括工、农、商、学、兵,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他指出:“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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