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如图所示,在光滑的水平面上固定有左、右两竖直挡板,挡板间距离足够长,有一质量为3m、长为L的木板靠在右挡板处,另有一质量为m的小物块(可视为质点),放置在木板的右端。现使小物块和木板以共同的速度v0向左运动,设木板与左、右挡板的碰撞中无机械能损失,重力加速度大小为g.则:
(1)木板与挡板发生第二次碰撞之前的速度多大?
(2)木板与挡板发生第四次碰撞之前,系统共损失了多少机械能?
【答案】(1) (2)
【解析】
(1)设木板与挡板发生第二次碰撞之前的速度为v1。木板与挡板发生第一次碰撞后瞬间,木板以原速率反弹,物块速度不变,取向右为正方向,根据动量守恒定律得:
3mv0﹣mv0=(3m+m)v1
解得:v1=v0
即木板与挡板发生第二次碰撞之前的速度为v1=v0。
(2)第二次碰撞后到两者达到共同速度v2的过程,规定向左为正方向,根据动量守恒得:
3mv1﹣mv1=(3m+m)v2
解得:
v2=v1=()2v0。
即木板与挡板发生第三次碰撞之前的速度为:v2=()2v0。
依此类推,木板与挡板发生第四次碰撞之前的速度为:v3=()3v0=v0
根据能量守恒定律得木板与挡板发生第四次碰撞之前,系统共损失机械能为:
△E=(3m+m)v02-(3m+m)(v0)2=
答:(1)第二次碰撞之前的速度是 (2)系统共损失机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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