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有些国家的交通管理部门为了交通安全,特别制定了死亡加速度为500g(g=10 m/s2),以醒世人,意思是如果行车加速度超过此值,将有生命危险,那么大的加速度,一般情况下车辆是达不到的,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将会达到这一数值。试问:
(1)一辆以72 km/h的速度行驶的货车与一辆以54 km/h行驶的摩托车相向而行发生碰撞,碰后两车均静止,碰撞时间为3.5×10-3 s,摩托车驾驶员是否有生命危险?
(2)为了防止碰撞,两车的驾驶员同时紧急刹车(辆车运动可看作匀变速运动),货车、摩托车急刹车后到完全静止所需时间分别为4 s、3 s,货车与摩托车的位移分别为多少?
【答案】(1)没有生命危险(2)
【解析】
,
(1)摩托车的初速度为,末速度为零,所以碰撞方程的加速度为:
此加速度小于死亡加速度,摩托车驾驶员没有生命危险
(2)由匀变速直线运动的平均速度公式,货车的位移为
摩托车的位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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