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有些国家的交通管理部门为了交通安全,特制定了死亡加速度为500g这一数值(g=10m/s2)以醒世人.意思是如果行车加速度达到此值,将有生命危险.这么大的加速度,一般车辆是达不到的,但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将会达到这一数值.例如:两辆摩托车以36km/h的速度相向而行发生碰撞,碰撞时间为2×10-3s,你判定一下驾驶员是否有生命危险?
分析:摩托车碰撞过程做减速运动,已知初速度、时间和末速度为零,根据加速度的定义式a=
v-v0
t
求解加速度,即可判定驾驶员是否有生命危险.
解答:解:摩托车碰撞过程做减速运动,初速度为v0=36km/h=10m/s,末速度为v=0,时间t=2×10-3s,则加速度为
  a=
v-v0
t
=
0-10
2×10-3
m/s2
=-5000m/s2=-500g
可见,摩托车的加速度数值达到了500g,因此驾驶员有生命危险.
答:该驾驶员有生命危险.
点评:本题只要掌握加速度的定义式,解出加速度,即可判断驾驶员有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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