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法学是关于正义与非正义的科学,我们所适用的全部法律,或是对物的法律,或是关于诉讼的法律,都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但是这种愿望的实现。首先需要考察人,因为如果不了解作为法律对象的人,就不可能很好地了解法律。
——古罗马《法学阶梯》第一卷第二篇
材料二 罗马人在思想意识方面也许最重要的一个贡献是,他们的法律是基于理性而不是习俗。罗马人最早的法律是于公元前450年前后制定的《十二铜表法》,是一部简单、保守、代表农业民族的成文法。随着商业和帝国的发展,生活愈益复杂,原先的法律不再能满足需要。……因而他们制定了一部新的法律——《万国法》,即国际法。他们认为这部法律对罗马人与非罗马人皆可适用。
——《全球通史》
材料三 《唐律疏议·名例》在其开篇中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春秋阴阳相须而成者也。”从概念上讲,“德礼”是儒家的,“刑罚”是法家的,“昏晚春秋阴阳”是道家的,诸多思想在国家法典中融为一体,自西汉以降中国法律发展到唐代逐渐“臻于完善”,并成为影响整个儒家文化圈的法律原理结构(如下图示)。中华法系强调效法自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有趣的是,罗马法系也多次出现“自然界”一词,这似乎提醒我们,两者之间有某些相似之处。
——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原理及其哲学比较
材料四 中西政治文化的差异及两者的个性可以从多种维度来考察。当我们对这两种政治文化从宏观上作一个粗略的观察后,有一种现象令人十分醒目。这里权且将其概括为“一”与“多”。无疑,这是一对模糊的概念,这里用来概括中西政治文化的两种个性特征。它们包括这两种政治文化发展的历史道路、它们在政治制度和政治思想层面的表现、以及隐于政治制度和政治思想深处的政治思维定势和政治心态。
——丛日云《“一”与“多”:中西政治文化的两种个性分析》
(1)据材料一,概括古罗马法律的基本原则。
(2)据材料二,概括指出古代罗马帝国繁荣强大的原因。
(3)据材料三,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一”和“多”这两种个性特征在古代中国和希腊的政治制度方面的基本表现,并简析其形成的政治原因。
【答案】(1)追求正义;强调对人的关注。
(2)罗马法随经济发展而变革。
(3)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儒、法、道三家思想的融合;逐步完善;影响整个儒家文化圈。
(4)基本表现:“一”指中国实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多”指古希腊民主政治制度。原因:中国,秦统一后,吸取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割据称雄的教训;希腊,小国寡民的城邦体制。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罗马法及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演变,作答时注意东西方法律的横向对比。
第(1)问,依据材料“法学是关于正义与非正义的科学”“首先需要考察人,因为如果不了解作为法律对象的人,就不可能很好地了解法律”得出其原则。
第(2)问,根据材料“罗马人最早的法律是于公元前450年前后制定的《十二铜表法》,是一部简单、保守、代表农业民族的成文法。随着商业和帝国的发展,生活愈益复杂,原先的法律不再能满足需要”可知罗马法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促进了罗马社会的进步。
第(3)问,依据材料“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春秋阴阳相须而成者也”体 “自西汉以降中国法律发展到唐代逐渐‘臻于完善’,并成为影响整个儒家文化圈的法律原理结构”得出中国法律的特点。
第(4)问,第一小问结合中西政治制度即可回答;第二小问结合中国和希腊的政治因素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