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一次测试中,6.1班数学总平成绩是81.5分,如果超过总平记作“+”分,低于总平记作“-”分.刘老师将余鑫的成绩记作-12分,余鑫的成绩是
69.5
69.5
分.分析:此题主要用正负数来表示具有意义相反的两种量:选总平均成绩81.5分为标准记为0,超过部分为正,不足的部分为负;根据余鑫的成绩记作-12分,可知余鑫的成绩比平均成绩低了12分,直接用平均成绩减去12分即可.
解答:解:81.2-12=69.5(分);
答:余鑫的成绩是69.5分.
故答案为:69.5.
答:余鑫的成绩是69.5分.
故答案为:69.5.
点评:此题首先要知道以谁为标准,规定超出标准的为正,低于标准的为负,由此用正负数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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