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下列属于分解质因数的是(  )
A、42=2×3×7
B、12=3×4
C、54=2×3×3×3×1
D、2×2×5=20
考点:合数分解质因数
专题:数的整除
分析:把一个合数用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据此分析解答.
解答: 解:选项A:将42分解为2、3、7三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即将42分解质因数;
选项B:因数4为合数,所以不是分解质因数;
选项C:因数1不是质数,所以不是分解质因数;
选项D:表示的是因数2、2、35的乘积是20,不是分解质因数.
故选:A.
点评:完成本题时要注意1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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