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举办数学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一、二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
1
3
,获一、三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
7
9
,获一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几分之几?
分析:获一、二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
1
3
,获一、三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
7
9
,则获一二等奖与获一三等奖的共占总人数的
1
3
+
7
9
,由于获一等奖人数占的分率被加了两次,根据分数减法的意义,则从中减去单位“1”即得获一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几分之几.
解答:解:
1
3
+
7
9
-1
=
30
27
-1
=
1
9

答:一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
1
9
点评:完成分数加减法题目时要,注意通分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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