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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桶油,第一次用去30%,第二次比第一次多用18千克,还剩24千克,这桶油原来多少千克?

分析 第一次取出30%,第二次比第一次多取18千克,即第二次取了全部的30%多18千克,桶里还剩24千克,根据分数减法的意义,18+24千克占全部的1-30%-30%,根据分数除法的意义,这桶油原重:(18+24)÷(1-30%-30%)千克.

解答 解:(18+24)÷(1-30%-30%)
=42÷0.4
=80(千克)
答:这桶油原来80千克.

点评 首先根据已知条件求出已知数量占单位“1”的分率是完成本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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