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8?扬州)甲走完一段路要
1
4
小时,乙走完这段路要25分钟,乙与甲的速度比是(  )
分析:要求乙与甲的速度比,需把两个时间化成都以“分”或“小时”为单位,把这段路的总长看作单位“1”,
先分别求出速度,进一步写比并化简比即可.
解答:解:25分钟=
5
12
小时,
甲的速度是:1÷
1
4
=4,
乙的速度是:1÷
5
12
=2.4,
乙与甲的速度比是2.4:4=12:20=3:5.
故选:c.
点评:本题的关键是根据“时间、路程、速度”三者之间的关系求出速度,再写比,最后利用比的基本性质化成最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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