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1.六(5)班的平均体重是40千克.超过平均体重用正数表示,不到平均体重用负数表示.明明的体重是52千克,记作+12千克,小华的体重记作-7千克,她的实际体重是33千克.分析 我们规定达到平均体重的记作0千克,超过的记作正数,低于的记作负数,由此解答即可.
解答 解:52-40=12(千克)
40-7=33(千克)
答:明明的体重是52千克,记作+12千克,小华的体重记作-7千克,她的实际体重是 33千克.
故答案为:+12,33.
点评 本题是考查正、负数的意义及其作用.关键是找准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练习册系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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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5:8 | B. | 5:3 | C. | 3:8 | D. | 无法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