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7.某市举行书法竞赛(参赛者均获奖),获一、二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frac{2}{5}$,获二、三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frac{9}{10}$,获一等奖比获二等奖的少占总人数的$\frac{1}{5}$.

分析 把获奖的总人数看成单位“1”,获二、三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frac{9}{10}$,那么获得一等奖的人数就是总人数的1-$\frac{9}{10}$=$\frac{1}{10}$,再用$\frac{2}{5}$减去$\frac{1}{10}$即可求出获得二等奖的人数是总人数的几分之几,然后用获得二等奖的人数占的分率减去获得一等奖的人数占的分率即可求解.

解答 解:获得一等奖的人数占总人数的:1-$\frac{9}{10}$=$\frac{1}{10}$
获得二等奖的人数占总人数的$\frac{2}{5}$-$\frac{1}{10}$=$\frac{3}{10}$
$\frac{3}{10}$-$\frac{1}{10}$=$\frac{1}{5}$
答:获一等奖比获二等奖的少占总人数的$\frac{1}{5}$.
故答案为:$\frac{1}{5}$.

点评 解决本题先把总人数看成单位“1”,根据获二、三等奖的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frac{9}{10}$,求出获一等奖的人数占总人数的几分之几,进而求出获得二等奖的人数是总人数的几分之几,进而求出它们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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