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在高速公路上,有时会发生“追尾”的事故——后面的汽车撞上前面的汽车。请分析一下,造成“追尾”事故的原因有哪些?我国高速公路的最高车速限制为120 km/h。设某人驾车正以最高时速沿平直高速公路行驶,该车刹车时产生的加速度大小为5 m/s2,司机的反应时间(从意识到应该停车至操作刹车的时间)为0.6—0.7 s。请分析一下,应该如何计算行驶时的安全车距?
解析:从后车的运动考虑,造成“追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车速过快;(2)跟前车的车距过小;(3)司机的反应较迟缓;(4)车的制动性能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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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当司机发现紧急情况(如前方车辆突然停下)后,在反应时间内,汽车仍以原来的速度做匀速直线运动;刹车后,汽车匀减速滑行。所以,刹车过程中汽车先后做着两种不同的运动,行驶时的安全车距应等于两部分位移之和。其运动情况如上图所示。为确保安全行车,反应时间应取0.7 s计算。
汽车原来的速度v0=120 km/h=33.3 m/s。在反应时间t1=0.7 s内,汽车做匀速直线运动的位移为 s1=v0t1=33.3×0.7 m=23.3 m。刹车后,汽车做匀减速运动,滑行时间为t2=
s=6.7 s,汽车刹车后滑行的位移为 s2=v0t+
at2=110.9 m,所以行驶时
的安全车距应为 s= s1+ s2=23.3 m+110.9 m=134.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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