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用两个纯种小麦作亲本:一个抗倒伏、但容易感染锈病;另一个易倒伏,但能抗锈病(控制两对性状的基因位于不同的染色体上),让它们进行杂交,在F2中出现了既抗倒伏,又抗锈病的优良性状新类型,根本原因是:


  1. A.
    F1雌、雄配子结合时自由组合
  2. B.
    亲本产生配子时,非等位基因之间的自由组合
  3. C.
    F1产生配子时,非等位基因之间的自由组合
  4. D.
    F2产生配子时,非等位基因之间的自由组合
C
解析:
由题意可知,既抗倒伏,又抗锈病的优良性状新类型新小麦的培育是基因重组的结果,其根本原因是F1产生配子时,位于非同源染色体上的非等位基因之间的自由组合,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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