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7.甲、乙、丙三人进行乒乓球比赛,规则是:两人比赛,另一人当裁判,输者将在下一局中担任裁判,每一局比赛没有平局.已知甲、乙各比赛了4局,丙当了3次裁判.则第二局的输者是(  )
A.B.C.D.

分析 由题意知道,甲和乙各与丙比赛了一场.丙当了三次裁判,说明甲和乙比赛了三场,这三场中间分别是甲和丙,乙和丙比赛.因此第一,三,五场比赛是甲和乙比赛,第二,四场是甲和丙,乙和丙比赛,并且丙都输了.故第二局输者是丙.

解答 解:由题意,知:由丙当了3次裁判知有三场比赛是甲乙比赛,丙当裁判,且这三场比赛分别是第一局,第三局,第五局:
第一局:甲VS乙,丙当裁判;
第三局:甲VS乙,丙当裁判;
第五局:甲VS乙,丙当裁判;
由于输球的人下局当裁判,因此第二场输的人是丙.
故选:C.

点评 此题主要考查了推理与论证,解决本题的关键是推断出每场比赛的双方.

练习册系列答案
相关题目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

精英家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