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6.2014年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某王厂发生重大爆炸事故.根据调查确定,是由于镁粉等可燃物被引燃而引发爆炸,下列属于可燃物的是(  )
A.铝粉B.面粉C.石灰石粉末D.煤粉

分析 根据物质的化学性质来分析,物质具有可燃性即属于可燃物.

解答 解:A.铝粉能与氧气在点燃的条件下发生燃烧,故属于可燃物;
B.面粉与氧气在点燃的条件下发生燃烧,故属于可燃物;
C.石灰石粉末没有可燃性,不属于可燃物;
D.条煤粉在点燃的条件下与氧气发生燃烧,故属于可燃物;
故选C.

点评 本题考查了根据燃烧和爆炸有关的知识进行解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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