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8?宜昌)2005年我国公布了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个人月收入不超过2000元不征税.月收入超过2000元,超过部分按下面的标准征税.
陈玲的爸爸月收入3000元,那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 按5%纳税 |
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 | 按10%纳税 |
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 | 按15%纳税 |
分析:月收入超过2000元的按表格规定的标准征税,陈玲的爸爸月收入3000元,应缴税的部分是3000-2000=1000(元).
先算500元应缴税(500×5%)元,再算剩余部分(1000-500)元应缴税(1000-500)×10%,把这两部分加起来即可.
先算500元应缴税(500×5%)元,再算剩余部分(1000-500)元应缴税(1000-500)×10%,把这两部分加起来即可.
解答:解:500×5%+(3000-2000-500)×10%,
=25+500×10%,
=25+50,
=75(元);
答: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
=25+500×10%,
=25+50,
=75(元);
答: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
点评:此题应注意分类缴税,这个地方容易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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