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2?宜宾县模拟)AB两种商品原来价格之比为7:3,如果它们的价格分别上涨70元,则价格之比变成7:4.问这两种商品原来的价格各是多少元?
分析:根据题意知道,甲、乙两种商品的价格差不会变化,由此根据“甲、乙两种商品的价格之比是7:3”,知道原来甲占价格差的
7
7-3
,再根据“价格之比是7:4.”知道后来甲占价格差的
7
7-4
,由此用70除以(
7
7-4
-
7
7-3
),即可求出价格差,进而求出这两种商品原来的价格.
解答:解:价格差是:
70÷(
7
7-4
-
7
7-3
),
=70÷
7
12

=70×
12
7

=120(元);
甲原来的价格是:
120×
7
7-3

=120×
7
4

=210(元),
乙原来的价格:210-120=90(元);
答:甲种商品原来的价格是210元,乙种商品原来的价格是90元.
点评:解答此题的关键是,根据价格差不变化,将比转化为分率,统一单位“1”,再根据基本的数量关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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