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9.学校举办一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一、二等奖占获奖总人数的$\frac{2}{5}$,获二、三等将的占获奖总人数的$\frac{13}{15}$,二等奖的占获奖总人数的几分之几?

分析 把获奖总人数看作单位“1”,已知获一、二等奖占获奖总人数的$\frac{2}{5}$,获二、三等将的占获奖总人数的$\frac{13}{15}$,那么获得二等奖的人数占($\frac{2}{5}+$$\frac{13}{15}$-1),据此解答即可.

解答 解:$\frac{2}{5}+$$\frac{13}{15}$-1
=$\frac{6}{15}+\frac{13}{15}-1$
$\frac{19}{15}-1$
=$\frac{4}{15}$
答:二等奖的占获奖总人数的$\frac{4}{15}$.

点评 此题考查的目的是理解掌握分数加、减法的意义、计算法则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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