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刘阿姨是一位售货员,她说:“甲等品和乙等品我都按60元钱卖掉了,一件赚了20%,另一件亏了20%,还不错,总算没有赔,刘阿姨说的对吗?请计算说明.
分析:根据一件赚了20%是把原价看作单位“1”,求单位“1”的量根据分数除法的意义,数量60除以对应分率(1+20%),第一件商品的价钱:60÷(1+20%),另一件商品的价钱:60÷(1-20%),求出两件商品的原价和两件商品的先价比较,得出对错.
解答:解;第一件商品的价钱:60÷(1+20%),
=60÷1.2,
=50(元),
另一件商品的价钱:
60÷(1-20%),
=60÷0.8,
=75(元).
50+75=125元,
60+60=120(元),
120<125,所以亏了5元,
答;刘阿姨说的不对,亏了5元.
=60÷1.2,
=50(元),
另一件商品的价钱:
60÷(1-20%),
=60÷0.8,
=75(元).
50+75=125元,
60+60=120(元),
120<125,所以亏了5元,
答;刘阿姨说的不对,亏了5元.
点评:解答此题的关键是确定单“1”,求单位“1”的量用除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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