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3.甲、乙两人共有梨若干千克,已知甲有总数的55%,如果甲取7.5千克梨给乙,则乙有总数的60%,甲原来有梨27.5千克,乙原来有梨22.5千克.
①27.5、22.5    ②30、20    ③20、20.

分析 原来甲占总数的55%,则乙占总数的1-55%=45%,甲给乙7.5千克后.则乙的占总数的60%,所以这7.5千克占总数的60%-45%=15%,则两人原有重量是75÷15%=500千克,由此可知,甲原有500×55%=275千克,乙原有500-275=225千克.

解答 解:7.5÷[60%-(1-55%)]
=7.5÷(60%-45%)
=7.5÷15%
=50(千克),
50×55%=27.5(千克);
50-27.5=22.5(千克);
答:甲原来有梨27.5千克,乙原来有梨22.5千克.
故选:①.

点评 明确这一过程中,梨的总重量没有变,首先根据分数减法的意义求这7.5千克占总数的分率后,求出总重量是完成本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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