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一项工程,由甲队承租,需工期80天,工程费用100万元,由乙队承担,需工期100天,工程费用80万元.为了节省工期和工程费用,实际施工时,甲乙两队合做若干天后撤出一个队,由另一个队继续做到工程完成.结算时,共支出工程费用86.5万元,那么甲乙两队合做了多少天?
【答案】甲乙共合作了26天
【解析】
试题分析:本题设出甲乙和干的天数,就可以表示出甲的工作量从而也可以求出乙的工作量,在相应的工作量下可以表示出各自的费用,把费用加在一起就是86.5万元.
解答:解:设甲队工作x天,则甲队完成的工作量是,乙队完成的工作量是(1﹣).
100×+80×(1﹣)=86.5,
x+80﹣x=86.5,
x=86.5﹣80,
x=6.5,
x=6.5×4,
x=26;
答:甲乙共合作了2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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