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在一次数学测试中,六(1)班的平均成绩87分,把高于平均分的记作正数.
(1)李阳得了95分,应记作多少?
(2)刘洋被记作了-5分,他实际得分是多少?
(3)王刚得了87分,应记作多少?
(4)李阳和刘洋相差多少分?
(1)李阳得了95分,应记作多少?
(2)刘洋被记作了-5分,他实际得分是多少?
(3)王刚得了87分,应记作多少?
(4)李阳和刘洋相差多少分?
分析:规定高于标准记为正,那么低于标准则为负,我们运用实际的得分减去标准分,即可得到答案.
解答:(1)95-87=+8分;
答:李阳得了95分,应记作+8分.
(2)87+(-5)=82分;
答:刘洋被记作了-5分,他实际得分是82.
(3)87-87=0分;
答:王刚得了87分,应记作0分.
(4)95-82=13分;
答:李阳和刘洋相差13分.
答:李阳得了95分,应记作+8分.
(2)87+(-5)=82分;
答:刘洋被记作了-5分,他实际得分是82.
(3)87-87=0分;
答:王刚得了87分,应记作0分.
(4)95-82=13分;
答:李阳和刘洋相差13分.
点评:解题关键是理解“正”和“负”的相对性,确定一对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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