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乐乐和妹妹存有零花钱的比是4∶1,如果乐乐给妹妹13元,乐乐和妹妹钱数的比为7∶5。乐乐和妹妹原来分别有多少元?
【答案】乐乐48元;妹妹12元
【解析】
设乐乐原来有4x元,则妹妹原来有x元,再根据“乐乐给妹妹13元,乐乐和妹妹钱数的比为7∶5”这一等量关系列比例,解答即可。
解:设乐乐原来有4x元,妹妹原来有x元。
根据题意,得:(4x-13)∶(x+13)=7∶5
解得:x=12,4x=48
答:乐乐和妹妹原来分别有48、12元。
练习册系列答案
相关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