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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在56的因数中,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2、7是质数,4、8、14、28、56是合数.

分析 据因数的意义和求一个数的因数的方法,一个数的最小因数是1,最大因数是它本身;在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外,没有别的因数的数为质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还有别的因数的数为合数.

解答 解:56的所有因数有:1、2、4、7、8、14、28、56;2、7是质数,4、8、14、28、56是合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故答案为:1;2、7;4、8、14、28、56.

点评 本题主要考查了学生对于质数与合数意义的理解和求一个数的因数的方法,质数与合数是根据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进行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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