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下列各句中划线词语意义、用法完全相同的一项是 |
A.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独籍所杀汉军数百人 B.进乎技矣——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 C.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后人哀之而不鉴之 D.项王乃大惊曰——平明,汉军乃觉之 |
试题答案
CB.进乎技矣——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
C.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后人哀之而不鉴之
D.项王乃大惊曰——平明,汉军乃觉之
B.虽然,每至于族——族庖月更刀
C.令四面骑驰下,期山东为三处——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
D.乃中《经首》之会——莫不中音
阅读下文,完成第下列各题。
时代的面目
①“现代”的定义之一也许是,在这个时代,我们对具体的东西的知识越来越精确,对抽象意念的认识却越来越模糊。在我们的时代,时间、方位可以定得极准确,最细微的分子和原生质都逃不过人类的观察;可是美丑、善恶这样的概念却日日失去它们公认的判别标准。
②我们的时代是一个面目模糊的时代。所有不能精确度量的价值都在往中间地带走。放眼全球,威仪赫赫的将军也许在时事漫画里成为谐角,违法的官员或杀人的大盗却可能因巧舌如簧而一夜成名。
③于是,世界上能够执行死刑的地方越来越少;“不可杀人”的信条既然不能用来规范犯法者,便回过头来规范执法者。而更振振有词的理由是,我们无法定下绝对善恶的标准。宁可相信人___ ___做了再可恶的事,___可能有值得谅解的原因:难道不是社会的错吗?难道不是他的父母的错吗?难道不是他偶然读过的文字、看过的画面的错吗?而他的基因也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杀人越货的因子老早就种植在这个倒霉的人身上了.为什么不去责怪那些给了他遗传基因的先人呢?前几年美国德克萨斯州一个杀人累累的罪犯被判死刑,临近行刑,各地的美国人顿足叹息,游行请愿。这个杀人犯加诸受害者的痛苦,这时却无人记得——这个时代有广大的同情心.但是却没有一个共同的标准来决定这同情应该投在哪里。
④一次和同学闲谈,我问他们心目中这一代的英雄是谁。众生沉吟久之,有一个终于说,Michael Jackson!其他学生一起微笑起来,显然也并不反对,我也不免微笑了。这个歌手表现出来的热力无限,一支歌卖到三千万张唱片,只手挽救了美国几年前日落西山的唱片业,史无前例地独得八项格莱美奖……这已当然足够塑造一个时代的英雄。然而,杰克逊真正的魅力,也许还是一种精巧的模糊,一种特别属于这个时代的模糊。小说家韦勒(Sheila Wellre)前些年曾有一篇文章描述过他,当时杰克逊刚结束了一趟全球巡回演出,所到披靡。韦勒写道,杰克逊是个“部分成人部分孩子;既像情人也像儿子;虽是黑人却有白人的眉目轮廓;充满城市的狂热和新潮流的气息。却又仿佛一吹即散的精灵,不带走人间烟火;他的舞台演出技巧无懈可击,但动如脱兔的同时,却又腼如处子;他的声调面容都使他兼具男性和女性的特质……”当杰克逊穿着发亮的黑色紧身衣,环佩叮当,在舞台上光芒四射时,我们看到的是他鲜明的具体形象,然而他的介乎两性、跨过年龄层、似尘世似脱俗、横扫歌坛的气质,岂不是更切合了一个模糊时代的品位!
⑤如今的时代,原也是个英雄短命的时代。竞技场上的金牌得主不多时便无人记得,畅销书和作者的光彩只能维持到新的排行榜上市为止,一些人的名字在传播媒体上发五分钟光亮.就销声匿迹了……在这样一个英雄乍生乍灭的时代,模糊本身便也是一个特色,且熠熠然切合了时代的面目吧。
第③段方框中填人关联词最恰当的一项是( )
A.虽然 但 B.如果 就 C.即使 也 D.只有 才
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第③段从_______________的角度、第④段从艺术审美的角度,论证了“我们的时代是一个面目模糊的时代”。
简述第③段划线句在文中的作用。
第④段中加点词语“精巧的模糊”指的是杰克逊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特点(20字以内)。
对本文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将军成为谐角,杀人大盗一夜成名,折射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模糊。
B.“都在往中间地带走”,表明人们对抽象意念的认识越来越不清晰。
C.作者认为从社会层面或家庭根源看,再可恶的人都有值得原谅的理由。
D.文章结尾用“特色”“熠熠然”讽刺了缺乏基本判断标准的时代面目。
查看习题详情和答案>>阅读下文,完成第下列各题。(14分)
时代的面目
①“现代”的定义之一也许是,在这个时代,我们对具体的东西的知识越来越精确,对抽象意念的认识却越来越模糊。在我们的时代,时间、方位可以定得极准确,最细微的分子和原生质都逃不过人类的观察;可是美丑、善恶这样的概念却日日失去它们公认的判别标准。
②我们的时代是一个面目模糊的时代。所有不能精确度量的价值都在往中间地带走。放眼全球,威仪赫赫的将军也许在时事漫画里成为谐角,违法的官员或杀人的大盗却可能因巧舌如簧而一夜成名。
③于是,世界上能够执行死刑的地方越来越少;“不可杀人”的信条既然不能用来规范犯法者,便回过头来规范执法者。而更振振有词的理由是,我们无法定下绝对善恶的标准。宁可相信人___ ___做了再可恶的事,___可能有值得谅解的原因:难道不是社会的错吗?难道不是他的父母的错吗?难道不是他偶然读过的文字、看过的画面的错吗?而他的基因也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杀人越货的因子老早就种植在这个倒霉的人身上了.为什么不去责怪那些给了他遗传基因的先人呢?前几年美国德克萨斯州一个杀人累累的罪犯被判死刑,临近行刑,各地的美国人顿足叹息,游行请愿。这个杀人犯加诸受害者的痛苦,这时却无人记得——这个时代有广大的同情心.但是却没有一个共同的标准来决定这同情应该投在哪里。
④一次和同学闲谈,我问他们心目中这一代的英雄是谁。众生沉吟久之,有一个终于说,Michael Jackson!其他学生一起微笑起来,显然也并不反对,我也不免微笑了。这个歌手表现出来的热力无限,一支歌卖到三千万张唱片,只手挽救了美国几年前日落西山的唱片业,史无前例地独得八项格莱美奖……这已当然足够塑造一个时代的英雄。然而,杰克逊真正的魅力,也许还是一种精巧的模糊,一种特别属于这个时代的模糊。小说家韦勒(Sheila Wellre)前些年曾有一篇文章描述过他,当时杰克逊刚结束了一趟全球巡回演出,所到披靡。韦勒写道,杰克逊是个“部分成人部分孩子;既像情人也像儿子;虽是黑人却有白人的眉目轮廓;充满城市的狂热和新潮流的气息。却又仿佛一吹即散的精灵,不带走人间烟火;他的舞台演出技巧无懈可击,但动如脱兔的同时,却又腼如处子;他的声调面容都使他兼具男性和女性的特质……”当杰克逊穿着发亮的黑色紧身衣,环佩叮当,在舞台上光芒四射时,我们看到的是他鲜明的具体形象,然而他的介乎两性、跨过年龄层、似尘世似脱俗、横扫歌坛的气质,岂不是更切合了一个模糊时代的品位!
⑤如今的时代,原也是个英雄短命的时代。竞技场上的金牌得主不多时便无人记得,畅销书和作者的光彩只能维持到新的排行榜上市为止,一些人的名字在传播媒体上发五分钟光亮.就销声匿迹了……在这样一个英雄乍生乍灭的时代,模糊本身便也是一个特色,且熠熠然切合了时代的面目吧。
【小题1】第③段方框中填人关联词最恰当的一项是( )(3分)
A.虽然但 | B.如果就 | C.即使也 | D.只有才 |
【小题2】本文第③段从_______________的角度、第④段从艺术审美的角度,论证了“我们的时代是一个面目模糊的时代”。(2分)
【小题3】简述第③段划线句在文中的作用。(3分)
【小题4】第④段中加点词语“精巧的模糊”指的是杰克逊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特点(20字以内)。(3分)
【小题5】对本文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3分)
A.将军成为谐角,杀人大盗一夜成名,折射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模糊。 |
B.“都在往中间地带走”,表明人们对抽象意念的认识越来越不清晰。 |
C.作者认为从社会层面或家庭根源看,再可恶的人都有值得原谅的理由。 |
D.文章结尾用“特色”“熠熠然”讽刺了缺乏基本判断标准的时代面目。 |
阅读下文,完成第下列各题。(14分)
时代的面目
①“现代”的定义之一也许是,在这个时代,我们对具体的东西的知识越来越精确,对抽象意念的认识却越来越模糊。在我们的时代,时间、方位可以定得极准确,最细微的分子和原生质都逃不过人类的观察;可是美丑、善恶这样的概念却日日失去它们公认的判别标准。
②我们的时代是一个面目模糊的时代。所有不能精确度量的价值都在往中间地带走。放眼全球,威仪赫赫的将军也许在时事漫画里成为谐角,违法的官员或杀人的大盗却可能因巧舌如簧而一夜成名。
③于是,世界上能够执行死刑的地方越来越少;“不可杀人”的信条既然不能用来规范犯法者,便回过头来规范执法者。而更振振有词的理由是,我们无法定下绝对善恶的标准。宁可相信人___ ___做了再可恶的事,___可能有值得谅解的原因:难道不是社会的错吗?难道不是他的父母的错吗?难道不是他偶然读过的文字、看过的画面的错吗?而他的基因也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杀人越货的因子老早就种植在这个倒霉的人身上了.为什么不去责怪那些给了他遗传基因的先人呢?前几年美国德克萨斯州一个杀人累累的罪犯被判死刑,临近行刑,各地的美国人顿足叹息,游行请愿。这个杀人犯加诸受害者的痛苦,这时却无人记得——这个时代有广大的同情心.但是却没有一个共同的标准来决定这同情应该投在哪里。
④一次和同学闲谈,我问他们心目中这一代的英雄是谁。众生沉吟久之,有一个终于说,Michael Jackson!其他学生一起微笑起来,显然也并不反对,我也不免微笑了。这个歌手表现出来的热力无限,一支歌卖到三千万张唱片,只手挽救了美国几年前日落西山的唱片业,史无前例地独得八项格莱美奖……这已当然足够塑造一个时代的英雄。然而,杰克逊真正的魅力,也许还是一种精巧的模糊,一种特别属于这个时代的模糊。小说家韦勒(Sheila Wellre)前些年曾有一篇文章描述过他,当时杰克逊刚结束了一趟全球巡回演出,所到披靡。韦勒写道,杰克逊是个“部分成人部分孩子;既像情人也像儿子;虽是黑人却有白人的眉目轮廓;充满城市的狂热和新潮流的气息。却又仿佛一吹即散的精灵,不带走人间烟火;他的舞台演出技巧无懈可击,但动如脱兔的同时,却又腼如处子;他的声调面容都使他兼具男性和女性的特质……”当杰克逊穿着发亮的黑色紧身衣,环佩叮当,在舞台上光芒四射时,我们看到的是他鲜明的具体形象,然而他的介乎两性、跨过年龄层、似尘世似脱俗、横扫歌坛的气质,岂不是更切合了一个模糊时代的品位!
⑤如今的时代,原也是个英雄短命的时代。竞技场上的金牌得主不多时便无人记得,畅销书和作者的光彩只能维持到新的排行榜上市为止,一些人的名字在传播媒体上发五分钟光亮.就销声匿迹了……在这样一个英雄乍生乍灭的时代,模糊本身便也是一个特色,且熠熠然切合了时代的面目吧。
1.第③段方框中填人关联词最恰当的一项是( )(3分)
A.虽然但 |
B.如果就 |
C.即使也 |
D.只有才 |
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文第③段从_______________的角度、第④段从艺术审美的角度,论证了“我们的时代是一个面目模糊的时代”。(2分)
3.简述第③段划线句在文中的作用。(3分)
4.第④段中加点词语“精巧的模糊”指的是杰克逊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特点(20字以内)。(3分)
5.对本文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3分)
A.将军成为谐角,杀人大盗一夜成名,折射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模糊。 |
B.“都在往中间地带走”,表明人们对抽象意念的认识越来越不清晰。 |
C.作者认为从社会层面或家庭根源看,再可恶的人都有值得原谅的理由。 |
D.文章结尾用“特色”“熠熠然”讽刺了缺乏基本判断标准的时代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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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钱学森二三事
“钱学森身上有着最光辉的精神。”钱学森的第二个中国博士、两院院士郑哲敏说。
1948年,郑哲敏去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留学,后来读钱学森的博士。“他很关心祖国的状况,每周通过朋友收集中文报纸看。”郑哲敏说,“我们很多中国学生都知道,他回国态度一直是很鲜明的。他在美国工作20年,一直是中国国籍,一直没有买房子,只租房子住。1950年,他准备回国,票也买了,行李也找旅行社打包了,但却被美国当局抓起来了。”
“1955年我回国时,钱学森嘱咐我两件事。”郑哲敏回忆说:“第一,他说经过二次大战,美国军事后勤领域发展很快,运用了大量数学和运筹学知识。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强调计划发展的,用得上运筹学。他要我把这个领域的信息带回去,告诉钱伟长。第二,是对我的要求:在美国拿了博士学位,回国不能太神气。”钱学森说:“你回去做什么事呢,不能挑三拣四,原则是国家需要什么就做什么,不要挑剔高低好坏。即使是一些很基础、很简单的研究,你也要做。”
钱学森回国后担任中科院力学所所长,第一件事就是调整学科方向。原来有弹性组、塑性组等三个研究小组,都是搞纯理论研究的,与当时的国家建设关系不大。钱学森认为,科学研究必须和中国发展建设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要调整方向。后来,流体力学调整为与航空发动机有关的方向,并增设了化学流体组、物理力学组和运筹学组。
“钱学森不是搞技术的,是搞理论研究的。但回国后国家让他搞火箭,他欣然同意,从不讲价钱,从不讲条件。”郑哲敏说,他牢记钱学森的一句话:回国没有什么,就是来服务。
孔祥言1956年从北大力学专业毕业后分到中科院力学所工作。
“当时航天在全世界都属于新兴的尖端科学,涉及的专业面很广、可参考的资料很少。一次钱老问我们有什么想法,我们就老实回答:知识面不够,怕不能胜任这项工作。”孔祥言说。
钱学森听完就给他们做工作:航天问题不外乎数学、物理、化学等专业,哪一方面问题不太清楚,就去找书、找资料学习,只要钻下去,任何问题都可以解决。
不怕困难,是钱学森的一贯风格。王永志说,钱老回国后不久,中央领导问他“中国能不能搞原子弹、导弹”。他回答说:“外国人能干的,中国人都能干。”中央对他的意见很重视,最后决定搞“两弹”。
“钱学森是我的恩师。”王永志从莫斯科航空学院毕业回国,进入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工作,当时钱老还担任首任院长。
“钱老对年轻人总是不遗余力地提携。”王永志说,第一代战略火箭获得成功后,国家开始搞第二代战略火箭,钱学森建议,让第二代航天人来挂帅,并推荐王永志担任第二代火箭第一个型号的总设计师。
“当时我只有40多岁,是比较年轻的科研工作者。而总设计师这样重要的职务,之前都是由德高望重的前辈担任的。从那个时候开始,像我这个年龄阶段的,甚至比我更年轻的人,开始走上总设计师这样被称为‘箭头’人物的岗位。”
“钱学森有一个很重要的思想,就是‘中国的科学技术发展要靠老的,但更重要的要靠年轻人,要靠他们敢想,中国的科学技术才能够发展’。”原航天工业部副部长刘纪原说。
2007年12月11日,是钱学森96岁生日。12月10日,科技日报社举办了一个“学习钱学森创新思想,培养科技领军人才”研讨会,为他提前祝寿。
“钱老对过生日一向低调,只是家里人简单聚聚。”钱学森的秘书涂元季说,当他把这件事向钱学森汇报时,他说:“向我学习,我不敢当。但培养科技领军人才是一件关系国家长远的大事,希望会议开得成功。”
“钱学森当时如果不能回国,我们也会发展导弹、原子弹这些尖端技术,但绝对不会这么快。”曾经与钱学森一起共事的梁思礼院士认为。
但在钱学森眼里,这些“举世瞩目的成就”,决不是单个人所能取得的,他所干的不过是千分之一、万分之一而已。涂元季说,在钱老与别人的书信中,他反复强调,原子弹、氢弹、导弹、卫星的研究、设计、制造和实验,是几千名科学技术专家通力合作的成果,不是哪一个科学家独立的创造。“我只是沧海一粟。”
下面对本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A、钱学森嘱咐郑哲敏说要做“一些很基础、很简单的研究”,意在告诉他要从基础简单的研究做起,打好根基,才能为国家做出巨大的贡献。
B、1955年,钱学森回国后,认为科学研究必须和中国的发展实际相结合,所以流体力学被调整了方向。
C、钱学森坚定地认为外国人能搞原子弹和导弹,中国人也一定能搞,这也是中央最后决定搞“两弹”的原因之一。
D、钱学森认为两弹的研制成功是众多科技专家合作的成果,而培养科技领军人物是关系中国未来前途的大事。
E、本文通过描写钱学森的语言、动作,勾勒了一位功勋卓著的、可亲可敬的科学家形象,展现了一位科学家的风范和完整的人格,给人以启迪。
第一段中,郑哲敏说“钱学森身上有着最光辉的精神”,钱学森身上的“最光辉的精神”指的是什么?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传记类文章,会引用与传主有关的人员的话。试分析文中划线处引用的梁思礼院士的话有何作用?
钱学森被评为2007年感动中国人物,你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为其写颁奖词,并就其中一方面谈谈给你的启示。
查看习题详情和答案>>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钱学森二三事
“钱学森身上有着最光辉的精神。”钱学森的第二个中国博士、两院院士郑哲敏说。
1948年,郑哲敏去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留学,后来读钱学森的博士。“他很关心祖国的状况,每周通过朋友收集中文报纸看。”郑哲敏说,“我们很多中国学生都知道,他回国态度一直是很鲜明的。他在美国工作20年,一直是中国国籍,一直没有买房子,只租房子住。1950年,他准备回国,票也买了,行李也找旅行社打包了,但却被美国当局抓起来了。”
“1955年我回国时,钱学森嘱咐我两件事。”郑哲敏回忆说:“第一,他说经过二次大战,美国军事后勤领域发展很快,运用了大量数学和运筹学知识。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强调计划发展的,用得上运筹学。他要我把这个领域的信息带回去,告诉钱伟长。第二,是对我的要求:在美国拿了博士学位,回国不能太神气。”钱学森说:“你回去做什么事呢,不能挑三拣四,原则是国家需要什么就做什么,不要挑剔高低好坏。即使是一些很基础、很简单的研究,你也要做。”
钱学森回国后担任中科院力学所所长,第一件事就是调整学科方向。原来有弹性组、塑性组等三个研究小组,都是搞纯理论研究的,与当时的国家建设关系不大。钱学森认为,科学研究必须和中国发展建设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要调整方向。后来,流体力学调整为与航空发动机有关的方向,并增设了化学流体组、物理力学组和运筹学组。
“钱学森不是搞技术的,是搞理论研究的。但回国后国家让他搞火箭,他欣然同意,从不讲价钱,从不讲条件。”郑哲敏说,他牢记钱学森的一句话:回国没有什么,就是来服务。
孔祥言1956年从北大力学专业毕业后分到中科院力学所工作。
“当时航天在全世界都属于新兴的尖端科学,涉及的专业面很广、可参考的资料很少。一次钱老问我们有什么想法,我们就老实回答:知识面不够,怕不能胜任这项工作。”孔祥言说。
钱学森听完就给他们做工作:航天问题不外乎数学、物理、化学等专业,哪一方面问题不太清楚,就去找书、找资料学习,只要钻下去,任何问题都可以解决。
不怕困难,是钱学森的一贯风格。王永志说,钱老回国后不久,中央领导问他“中国能不能搞原子弹、导弹”。他回答说:“外国人能干的,中国人都能干。”中央对他的意见很重视,最后决定搞“两弹”。
“钱学森是我的恩师。”王永志从莫斯科航空学院毕业回国,进入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工作,当时钱老还担任首任院长。
“钱老对年轻人总是不遗余力地提携。”王永志说,第一代战略火箭获得成功后,国家开始搞第二代战略火箭,钱学森建议,让第二代航天人来挂帅,并推荐王永志担任第二代火箭第一个型号的总设计师。
“当时我只有40多岁,是比较年轻的科研工作者。而总设计师这样重要的职务,之前都是由德高望重的前辈担任的。从那个时候开始,像我这个年龄阶段的,甚至比我更年轻的人,开始走上总设计师这样被称为‘箭头’人物的岗位。”
“钱学森有一个很重要的思想,就是‘中国的科学技术发展要靠老的,但更重要的要靠年轻人,要靠他们敢想,中国的科学技术才能够发展’。”原航天工业部副部长刘纪原说。
2007年12月11日,是钱学森96岁生日。12月10日,科技日报社举办了一个“学习钱学森创新思想,培养科技领军人才”研讨会,为他提前祝寿。
“钱老对过生日一向低调,只是家里人简单聚聚。”钱学森的秘书涂元季说,当他把这件事向钱学森汇报时,他说:“向我学习,我不敢当。但培养科技领军人才是一件关系国家长远的大事,希望会议开得成功。”
“钱学森当时如果不能回国,我们也会发展导弹、原子弹这些尖端技术,但绝对不会这么快。”曾经与钱学森一起共事的梁思礼院士认为。
但在钱学森眼里,这些“举世瞩目的成就”,决不是单个人所能取得的,他所干的不过是千分之一、万分之一而已。涂元季说,在钱老与别人的书信中,他反复强调,原子弹、氢弹、导弹、卫星的研究、设计、制造和实验,是几千名科学技术专家通力合作的成果,不是哪一个科学家独立的创造。“我只是沧海一粟。”
1.下面对本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钱学森嘱咐郑哲敏说要做“一些很基础、很简单的研究”,意在告诉他要从基础简单的研究做起,打好根基,才能为国家做出巨大的贡献。
B、1955年,钱学森回国后,认为科学研究必须和中国的发展实际相结合,所以流体力学被调整了方向。
C、钱学森坚定地认为外国人能搞原子弹和导弹,中国人也一定能搞,这也是中央最后决定搞“两弹”的原因之一。
D、钱学森认为两弹的研制成功是众多科技专家合作的成果,而培养科技领军人物是关系中国未来前途的大事。
E、本文通过描写钱学森的语言、动作,勾勒了一位功勋卓著的、可亲可敬的科学家形象,展现了一位科学家的风范和完整的人格,给人以启迪。
2.第一段中,郑哲敏说“钱学森身上有着最光辉的精神”,钱学森身上的“最光辉的精神”指的是什么?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6分)
3.传记类文章,会引用与传主有关的人员的话。试分析文中划线处引用的梁思礼院士的话有何作用?(6分)
4.钱学森被评为2007年感动中国人物,你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为其写颁奖词,并就其中一方面谈谈给你的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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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佛手之香
肖复兴
那个星期天,我在潘家园旧货市场外面的街上,买了一个佛手。那时,这条街和市场里面一样的热闹,摆满了小摊,其中一个小摊卖的就是佛手。卖货的是个山东妇女,十几个大小不一、有青有黄的佛手,浑身疙疙瘩瘩的,躺在她脚前的一个竹篮里,百无聊赖的样子,像伸出来长短不一粗细不均的枝杈来勾引人们的注意。很多人不认识这玩意儿,路过这里都问问这是什么呀,这么难看?扭头就走了,没有人买。我买了一个黄中带绿的大佛手,她很高兴,便宜了我两块钱,说她是大老远从山东带来的,谁知道你们北京人不认!
这东西好长时间没有在北京卖了。记得上一次见到它,起码是四十多年前了。那时,我还在读中学,是春节前,在街上买回一个,个头儿没有这个大,但小巧玲珑,长得比这个秀气。那时,父母都还健在,把它放在柜子上,像供奉小小的一尊佛,满屋飘香。
我不知道佛手能不能称之为水果?它可以吃,记得那时我偷偷掐下它的一小角,皮的味道像橘子皮,肉没有橘子好吃,发酸发苦,很涩。那时,我查过词典,说它是枸橼的变种,初夏时开上白和紫两种颜色的小花,冬天结果,但果实变形,像是过于饱满炸开了,裂成如今这般模样。它的用途很多,可以入药,可以泡酒,也可以做成蜜饯。那时我买的那个佛手没有摆到过年,就被父亲泡酒了,母亲一再埋怨父亲,说是摆到过年,多喜兴呀。
以后,我在唐花坞和植物园里看到过佛手,但都是盆栽的,很袖珍,只是看花一样赏景的。插队北大荒时,每次回北京探亲结束都要去六必居买咸菜带走,好度过北大荒没有青菜的漫长冬春两季。在六必居我见过腌制的佛手,不过,已经切成片,变成了酱黄色,看不出一点儿佛指如仙的样子了。
我们中国人很会给水果起名字,我以为起得最好的便是佛手了,它不仅最象形,而且最具有超尘拔俗的境界。它伸出的杈杈,确实像佛手,只有佛的手指才会这样如兰花瓣宛转修长,曲折中有这样的韵致。这在敦煌壁画中看那些端坐于莲花座上和飞天于彩云间的各式佛的手指,确实和它几分相似。前不久看到了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那伸展自如风姿绰约的金色手指,确实能够让人把它们和佛手联系一起。我买的这个佛手,回家后我细细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只手指。我不知道一般佛手长多少佛指,我猜想,二十四只,除了和千手观音比,它应该不算少了。
我把它放在卧室里,没有想到它会如此的香。特别是它身上的绿色完全变黄的时候,香味扑满了整个卧室,甚至长上了翅膀似的,飞出我的卧室,每当我从外面回来,刚刚打开房间的门,香味就像家里有宠物狗一样扑了过来,毛茸茸的感觉,萦绕在身旁。①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果都没有它这种独特的香味。在水果里,只有菲律宾的菠萝才可以和它相比,但那种菠萝香味清新倒是清新,没有它的浓郁;有的水果,倒是很浓郁,比如榴莲,却有些浓郁得刺鼻。②它的香味,真的是少一分则欠缺,多一分则过了界,拿捏得那样恰到好处,仿佛妙手天成,是上天的赐予,称它为佛手,确为得天独厚,别无二致,只有天国境界,才会有如此如梵乐清音一般的香味。西方是将亨德尔宗教色彩浓郁的清唱剧《弥赛亚》中那段清澈透明、高蹈如云的《哈利路亚》,视为天国的国歌的,我想我们东方可以把佛手之香,称之为天国之香的。这样说,也许并非没有道理,过去文字中常见珠玉成诗,兰露滋香,我想,香与花的供奉是佛教的一种虔诚的仪式,那种仪式中所供奉的香所散发的香味,大概就是这样的吧?金刚经里所说的处处花香散处的香味大概也就是这样的吧?
它的香味那样持久,也是我所料未及。一个多月过去了,房间里还是香飘不断,可以说没有一朵花的香味能够存留得如此长久,越是花香浓郁的花,凋零得越快,香味便也随之玉殒色残了。它却还像当初一样,依旧香如故。但看看它的皮,已经从青绿到鹅黄到柠檬黄到芥末黄到土黄,到如今黄中带黑的斑斑点点了,而且,它的皮已经发干发皱,萎缩了,像是瘦筋筋的,只剩下了皮包骨。想想刚买回它时那丰满妖娆的样子,现在让我感到的却也不是美人迟暮的感觉,而是和日子一起变老的沧桑。
它已经老了,却还是把香味散发给我,虽然没有最初那样浓郁了,依然那样的清新沁人。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它老得像母亲。是的,我想起了母亲,四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佛手的时候,母亲还不老。
文章题目是《佛手之香》,却从佛手的形、色、味写起,这样写好在哪里?
结合文意理解加点词语,并简析不同的人面对佛手的不同情感。
①百无聊赖:
②丰满妖娆:
为什么把这种水果起名为佛手?请结合文章简述其理由。
文中两句划线句子都是对“佛手之香”的描写,你更喜欢哪一句?请从表现写法与表达效果的角度阐明理由。
文章结尾,作者由佛手想到母亲,涵义隽永,情味深长。结合全文,这样联想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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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0分)
佛手之香
肖复兴
那个星期天,我在潘家园旧货市场外面的街上,买了一个佛手。那时,这条街和市场里面一样的热闹,摆满了小摊,其中一个小摊卖的就是佛手。卖货的是个山东妇女,十几个大小不一、有青有黄的佛手,浑身疙疙瘩瘩的,躺在她脚前的一个竹篮里,百无聊赖的样子,像伸出来长短不一粗细不均的枝杈来勾引人们的注意。很多人不认识这玩意儿,路过这里都问问这是什么呀,这么难看?扭头就走了,没有人买。我买了一个黄中带绿的大佛手,她很高兴,便宜了我两块钱,说她是大老远从山东带来的,谁知道你们北京人不认!
这东西好长时间没有在北京卖了。记得上一次见到它,起码是四十多年前了。那时,我还在读中学,是春节前,在街上买回一个,个头儿没有这个大,但小巧玲珑,长得比这个秀气。那时,父母都还健在,把它放在柜子上,像供奉小小的一尊佛,满屋飘香。
我不知道佛手能不能称之为水果?它可以吃,记得那时我偷偷掐下它的一小角,皮的味道像橘子皮,肉没有橘子好吃,发酸发苦,很涩。那时,我查过词典,说它是枸橼的变种,初夏时开上白和紫两种颜色的小花,冬天结果,但果实变形,像是过于饱满炸开了,裂成如今这般模样。它的用途很多,可以入药,可以泡酒,也可以做成蜜饯。那时我买的那个佛手没有摆到过年,就被父亲泡酒了,母亲一再埋怨父亲,说是摆到过年,多喜兴呀。
以后,我在唐花坞和植物园里看到过佛手,但都是盆栽的,很袖珍,只是看花一样赏景的。插队北大荒时,每次回北京探亲结束都要去六必居买咸菜带走,好度过北大荒没有青菜的漫长冬春两季。在六必居我见过腌制的佛手,不过,已经切成片,变成了酱黄色,看不出一点儿佛指如仙的样子了。
我们中国人很会给水果起名字,我以为起得最好的便是佛手了,它不仅最象形,而且最具有超尘拔俗的境界。它伸出的杈杈,确实像佛手,只有佛的手指才会这样如兰花瓣宛转修长,曲折中有这样的韵致。这在敦煌壁画中看那些端坐于莲花座上和飞天于彩云间的各式佛的手指,确实和它几分相似。前不久看到了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那伸展自如风姿绰约的金色手指,确实能够让人把它们和佛手联系一起。我买的这个佛手,回家后我细细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只手指。我不知道一般佛手长多少佛指,我猜想,二十四只,除了和千手观音比,它应该不算少了。
我把它放在卧室里,没有想到它会如此的香。特别是它身上的绿色完全变黄的时候,香味扑满了整个卧室,甚至长上了翅膀似的,飞出我的卧室,每当我从外面回来,刚刚打开房间的门,香味就像家里有宠物狗一样扑了过来,毛茸茸的感觉,萦绕在身旁。①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果都没有它这种独特的香味。在水果里,只有菲律宾的菠萝才可以和它相比,但那种菠萝香味清新倒是清新,没有它的浓郁;有的水果,倒是很浓郁,比如榴莲,却有些浓郁得刺鼻。②它的香味,真的是少一分则欠缺,多一分则过了界,拿捏得那样恰到好处,仿佛妙手天成,是上天的赐予,称它为佛手,确为得天独厚,别无二致,只有天国境界,才会有如此如梵乐清音一般的香味。西方是将亨德尔宗教色彩浓郁的清唱剧《弥赛亚》中那段清澈透明、高蹈如云的《哈利路亚》,视为天国的国歌的,我想我们东方可以把佛手之香,称之为天国之香的。这样说,也许并非没有道理,过去文字中常见珠玉成诗,兰露滋香,我想,香与花的供奉是佛教的一种虔诚的仪式,那种仪式中所供奉的香所散发的香味,大概就是这样的吧?金刚经里所说的处处花香散处的香味大概也就是这样的吧?
它的香味那样持久,也是我所料未及。一个多月过去了,房间里还是香飘不断,可以说没有一朵花的香味能够存留得如此长久,越是花香浓郁的花,凋零得越快,香味便也随之玉殒色残了。它却还像当初一样,依旧香如故。但看看它的皮,已经从青绿到鹅黄到柠檬黄到芥末黄到土黄,到如今黄中带黑的斑斑点点了,而且,它的皮已经发干发皱,萎缩了,像是瘦筋筋的,只剩下了皮包骨。想想刚买回它时那丰满妖娆的样子,现在让我感到的却也不是美人迟暮的感觉,而是和日子一起变老的沧桑。
它已经老了,却还是把香味散发给我,虽然没有最初那样浓郁了,依然那样的清新沁人。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它老得像母亲。是的,我想起了母亲,四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佛手的时候,母亲还不老。
【小题1】文章题目是《佛手之香》,却从佛手的形、色、味写起,这样写好在哪里?(2分)
【小题2】结合文意理解加点词语,并简析不同的人面对佛手的不同情感。(4分)
①百无聊赖:
②丰满妖娆:
【小题3】为什么把这种水果起名为佛手?请结合文章简述其理由。(4分)
【小题4】文中两句划线句子都是对“佛手之香”的描写,你更喜欢哪一句?请从表现写法与表达效果的角度阐明理由。(4分)
【小题5】文章结尾,作者由佛手想到母亲,涵义隽永,情味深长。结合全文,这样联想的依据是什么?(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