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与原文完全一致的是 |
A.树叶儿却绿得发亮,小草儿也青得逼你的眼。 B.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肥胖的黄蜂,紫红的桑棋;…… C.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然而又自失起来,…… |
试题答案
AB.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肥胖的黄蜂,紫红的桑葚;……
C.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然而又自失起来,……
D.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为了我的腿,母亲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尽管医院已明说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不死心,她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钱买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服用,让我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可母亲仍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实在太悬了。后来母亲发现 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但又抱了新的希望。“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 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一样锲而不舍。
三十岁时,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 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母亲为什么早早地走了呢?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 苦了,老天爷可怜她,就召她回去了。”这让我心里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几年前,老街坊们就提醒过我:“到小院儿去看看 吧,你妈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听了心里一阵抖。还说,我家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小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起来,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 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花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 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再过一年,母亲去世,我们搬离了同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悲痛弄得我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外边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来到老院子,老街坊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眼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 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但我再难看见它了,因 为老院里扩建了小厨房什么的,过道窄,摇着车进不到里面的小院儿。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着车进去看看。
我告别了老街坊, 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取材于《史铁生作品集》)
1.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儿子作文比赛得了第一,母亲却说她小时候作文写得还要好。她这样说是为了激励孩子成为作家。
B.母亲本来喜欢花木,“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这“别处”指的是为儿子治病和找工作。
C.母亲以为合欢树第三年的复生“是个好兆头”。作者写这一点是暗示,母亲因为操心儿子的病以致有点迷信了。
D.在质朴的老街坊眼中,生活、健康与工作显然比文章,比获奖更重要。
E.“悲伤也成享受”,是说人在独自静静地怀念逝去的亲人时,即使悲伤,也会有某种温馨的感觉
2.本文一开头就写了儿子小时候与母亲的一场小冲突。你认为这样写有什么特别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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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在文章中三次提到自己的年龄。你认为他在二十岁以后和三十岁以后对母爱各有怎样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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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章在对那个 看树影儿的孩子的拟想中结束。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种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什么?
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街声 (19分)
①(A)家乡有条小街。小街就是舞台。一瞬就是一生。
②又回到小街,在细雨蒙蒙的深秋,在深秋的黄昏,用脚步轻轻拍打你,用眼光细细打量你,一股陌生异样的感觉倏然涌起。
③这,哪是久藏我心中的小街?
④这有一片水声。哗哗地,从小街石板底下流过。像一群顽皮野性的乡村孩子,扰得小街的黄昏忽然心神不定起来。又似一首颇为悲壮的生命进行曲,将小街笼罩在一片深重的秋色里。
⑤该有一片书声。呜呜地,伴着细雨的淅沥声萦绕在小街。似潮汐漫漫,如芦风萧萧,像游丝一缕一缕飘在小街。小街人历来崇尚读书,当然不是一般的泛泛而读,而是精读细究,有造诣,有著作,读出了名望。古代,有登上吏部尚书高位的;现代,有成了园林设计师、法学家、社会学家的。于是,这些人便成了小街的骄傲,成了一批孩子仿效的楷模。
⑥正是活泼好动的年龄,却已被父母粘在书桌前了。心里有莫大的委屈,却从不敢声张。父亲那张没有一丝笑容的脸可以镇住一切。祖母心疼极了,便出来说情。父亲呐,总是不紧不慢地说:“妈,那时,你不也是这样要求我的么?”一句话,祖母不再吭声。
⑦小街人瞧不起经商的。他们称之为做生意人。言下之意大有低人一等、不务正业、欺骗诈人之味。因此,小街的商业一直振兴不起来。然而,倒楣的还是小街人,要买个铁锅什么的玩意儿,都得上老远的县城去。有人笑这街上的人全是大傻瓜。这不,把一只只小鸟喂大了送走了,你只拾了个好听的名声,其他什么也拣不着。又有人劝说小街人,这附近的乡脚大着哩,留几根苗苗在小街吧,或许能赚好多好多的钱。但小街人听了总是淡淡一笑。那满不在乎的神情似乎就是说:“(B)伲①不稀罕那几个钱!伲的眼光远着哩!伲就图个好名声!”
⑧——哈哈,多有趣的小街人,多清高的小街人!于是,黄昏细雨裹着的小街,总能捕捉到一丝丝湿漉漉的书声;于是,小街雨雾编织的黄昏,总是一幅古老清贫色调的画。
⑨眼前的一切令我吃惊。小街,何时卸去了这身积着太多尘埃的灰蒙蒙的外套,浓妆艳抹起来了?一个个店铺,被横一道竖一道的油漆打扮得像待嫁的新娘;昏暗的烛光,被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替代了,令人神荡目摇;夜幕还没完全垂下,小街已成了一条珠光宝气的灯河;街面改成水泥路,不再坑坑洼洼的绊脚,细雨中一辆辆自行车擦身而过,轻捷如飞燕。一个个卖茶叶蛋酒酿元子、卖T恤衫牛仔裤的小店铺闹猛得可以。顾主多数是附近的乡办厂里的农民。钱多了心也野了,晚上便来逛小街。偶尔还能看到咖啡馆舞厅里人头攒动。没有人唱歌,也没有人跳舞;却挤在一起喝茶聊天,兴致浓浓,人情浓浓。吴侬软语的评弹说唱和迪斯科的音乐飘得满街都是。街声,高高低低紧紧慢慢酸酸甜甜织成一股浓浓的声浪迎面扑来,我有点飘飘然了。
⑩穿过小街,忍不住又转过身去热热望了两下。小街人何时更新了观念?小街人终于赶上了新潮流。一切都变了。不变的只有这株古银杏,千掌千指擎一树的晶莹,年年秋天里透着一片醉人的金黄色的醇美,站在小街尽头,像小街的一座雕塑。
?正欲离去,忽然想起那片书声。那片曾经萦绕小街的书声呢?难道,岁月已把这片声音抹去?难道生活已使这片声音失落?一份长久压在心头的沉甸甸的思绪倏然无存,而另一种心绪则迅速潜入心中,而且膨胀沉重起来。
?说不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情绪。想抓住什么,又想挣脱什么。我曾经讨厌这书声。我此刻又比任何时候都眷恋这书声。书是让人开窍的钥匙,没了它,这世界怎会不是一片苍白?
?蒙蒙细雨中,我默默地伫立在小街尽头。我又走进了一份深深的惆怅里。
【注释】①伲(nǐ):方言,我们。
(作者吕锦华,文章略有删改)
【小题1】文章题目为“街声”,过去,作者在家乡这条小街上听到的是 和
;如今,听到的是
,作者在小街“默默伫立”,走进一份“深深怅惘”的原因是 (5分)
【小题2】品味语言,回答下面的问题。(共6分,每小题3分)
A. 请从句式的角度,赏析文章第①段画曲线A句。
家乡有条小街。小街就是舞台。一瞬就是一生。
B. 阅读文章第⑦段,比较画曲线B句原句与改句在表达效果上的不同。
原句:伲不稀罕那几个钱!伲的眼光远着哩!伲就图个好名声!
改句:伲不稀罕那几个钱。伲的眼光远着哩。伲就图个好名声。
【小题3】文章第③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3分)
【小题4】文中多次出现了“小街雨雾”,作者对“雨”的描写是不是多余的?为什么?(2分)
【小题5】文章第?段中作者写道,曾“讨厌”的书声,此刻却让他如此“眷恋”。请仿照画线句为本段续写一句话,表达对你对“书”的理解。(要求运用比喻和反问修辞)(3分)
我曾经讨厌这书声。我此刻又比任何时候都眷恋这书声。书是让人开窍的钥匙,没了它,这世界怎会不是一片苍白?
。
①(A)家乡有条小街。小街就是舞台。一瞬就是一生。
②又回到小街,在细雨蒙蒙的深秋,在深秋的黄昏,用脚步轻轻拍打你,用眼光细细打量你,一股陌生异样的感觉倏然涌起。
③这,哪是久藏我心中的小街?
④这有一片水声。哗哗地,从小街石板底下流过。像一群顽皮野性的乡村孩子,扰得小街的黄昏忽然心神不定起来。又似一首颇为悲壮的生命进行曲,将小街笼罩在一片深重的秋色里。
⑤该有一片书声。呜呜地,伴着细雨的淅沥声萦绕在小街。似潮汐漫漫,如芦风萧萧,像游丝一缕一缕飘在小街。小街人历来崇尚读书,当然不是一般的泛泛而读,而是精读细究,有造诣,有著作,读出了名望。古代,有登上吏部尚书高位的;现代,有成了园林设计师、法学家、社会学家的。于是,这些人便成了小街的骄傲,成了一批孩子仿效的楷模。
⑥正是活泼好动的年龄,却已被父母粘在书桌前了。心里有莫大的委屈,却从不敢声张。父亲那张没有一丝笑容的脸可以镇住一切。祖母心疼极了,便出来说情。父亲呐,总是不紧不慢地说:“妈,那时,你不也是这样要求我的么?”一句话,祖母不再吭声。
⑦小街人瞧不起经商的。他们称之为做生意人。言下之意大有低人一等、不务正业、欺骗诈人之味。因此,小街的商业一直振兴不起来。然而,倒楣的还是小街人,要买个铁锅什么的玩意儿,都得上老远的县城去。有人笑这街上的人全是大傻瓜。这不,把一只只小鸟喂大了送走了,你只拾了个好听的名声,其他什么也拣不着。又有人劝说小街人,这附近的乡脚大着哩,留几根苗苗在小街吧,或许能赚好多好多的钱。但小街人听了总是淡淡一笑。那满不在乎的神情似乎就是说:“(B)伲①不稀罕那几个钱!伲的眼光远着哩!伲就图个好名声!”
⑧——哈哈,多有趣的小街人,多清高的小街人!于是,黄昏细雨裹着的小街,总能捕捉到一丝丝湿漉漉的书声;于是,小街雨雾编织的黄昏,总是一幅古老清贫色调的画。
⑨眼前的一切令我吃惊。小街,何时卸去了这身积着太多尘埃的灰蒙蒙的外套,浓妆艳抹起来了?一个个店铺,被横一道竖一道的油漆打扮得像待嫁的新娘;昏暗的烛光,被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替代了,令人神荡目摇;夜幕还没完全垂下,小街已成了一条珠光宝气的灯河;街面改成水泥路,不再坑坑洼洼的绊脚,细雨中一辆辆自行车擦身而过,轻捷如飞燕。一个个卖茶叶蛋酒酿元子、卖T恤衫牛仔裤的小店铺闹猛得可以。顾主多数是附近的乡办厂里的农民。钱多了心也野了,晚上便来逛小街。偶尔还能看到咖啡馆舞厅里人头攒动。没有人唱歌,也没有人跳舞;却挤在一起喝茶聊天,兴致浓浓,人情浓浓。吴侬软语的评弹说唱和迪斯科的音乐飘得满街都是。街声,高高低低紧紧慢慢酸酸甜甜织成一股浓浓的声浪迎面扑来,我有点飘飘然了。
⑩穿过小街,忍不住又转过身去热热望了两下。小街人何时更新了观念?小街人终于赶上了新潮流。一切都变了。不变的只有这株古银杏,千掌千指擎一树的晶莹,年年秋天里透着一片醉人的金黄色的醇美,站在小街尽头,像小街的一座雕塑。
?正欲离去,忽然想起那片书声。那片曾经萦绕小街的书声呢?难道,岁月已把这片声音抹去?难道生活已使这片声音失落?一份长久压在心头的沉甸甸的思绪倏然无存,而另一种心绪则迅速潜入心中,而且膨胀沉重起来。
?说不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情绪。想抓住什么,又想挣脱什么。我曾经讨厌这书声。我此刻又比任何时候都眷恋这书声。书是让人开窍的钥匙,没了它,这世界怎会不是一片苍白?
?蒙蒙细雨中,我默默地伫立在小街尽头。我又走进了一份深深的惆怅里。
【注释】①伲(nǐ):方言,我们。
(作者吕锦华,文章略有删改)
小题1:文章题目为“街声”,过去,作者在家乡这条小街上听到的是 和
;如今,听到的是
,作者在小街“默默伫立”,走进一份“深深怅惘”的原因是 (5分)
小题2:品味语言,回答下面的问题。(共6分,每小题3分)
A. 请从句式的角度,赏析文章第①段画曲线A句。
家乡有条小街。小街就是舞台。一瞬就是一生。
B. 阅读文章第⑦段,比较画曲线B句原句与改句在表达效果上的不同。
原句:伲不稀罕那几个钱!伲的眼光远着哩!伲就图个好名声!
改句:伲不稀罕那几个钱。伲的眼光远着哩。伲就图个好名声。
小题3:文章第③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3分)
小题4:文中多次出现了“小街雨雾”,作者对“雨”的描写是不是多余的?为什么?(2分)
小题5:文章第?段中作者写道,曾“讨厌”的书声,此刻却让他如此“眷恋”。请仿照画线句为本段续写一句话,表达对你对“书”的理解。(要求运用比喻和反问修辞)(3分)
我曾经讨厌这书声。我此刻又比任何时候都眷恋这书声。书是让人开窍的钥匙,没了它,这世界怎会不是一片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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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我的那些花儿
北方的隆冬时节,一朵小花悄悄地开放了,在一个无人注意的角落。
那一天,我走过办公室外的长廊尽头,不经意地一瞥,(A)发现了那粉粉嫩嫩的一小朵花,正芳心半卷,袅袅娜娜地羞涩着盛开,不由得分外惊喜,停下脚步认真地审视起来。
那是一棵很不起眼的四季红,两枝纤纤瘦瘦的细茎弱不禁风,几片稀稀疏疏的叶子黄绿参半,如果不是这朵小花依旧在枝头从容地绽放,我会以为它早就进入了休眠期。
说它是一朵小花,一点都不过分。那柔柔弱弱的一小朵,也就比拇指盖大那么一丁点,看了直让人有一些疼惜的感觉。但是,在我眼里,它是那样的柔情和妩媚——层层叠叠的粉红色花瓣团团围绕着舒展开来,中间是一柱金黄酿就的蜜一般甜润的花蕊。窗外寒风凛冽,冷雪纷飞,它就那么孤独而淡定地挺立在向北的窗前,全然没有因为弱小而放弃自己盛开的权利。
在泱泱两万余种的月季花大家族中,四季红只不过是其中最最普通的一员。那些极品月季诸如“六朝金粉”、“碧玉佳人”、“贵妃醉酒”等等,单从这些极富韵致的名字来看,眼前这朵小小的四季红也无法与之媲美。但是,这朵小花感动我的,是一种敢于向逆境挑战,敢于向命运抗争的精神力量。
南宋文学家杨万里在那首著名的《咏腊前月季》中写道:“别有香超桃李外,更同梅斗雪霜中”,恐怕是对它最真实的写照了。
弱小,但不是弱者;不为争艳,只为盛开,是这朵小花对生命最好的诠释。
角落里的这棵四季红,牵动了我记忆深处另一段关于花的往事。
那一年,临近春节的时候,丈夫不知从哪里搬来一盆很大的杜鹃花。当我从寒风中踏进家门的一刹那,扑面而来的暖意和那一树热烈浓重的殷红,就像一簇红通通的炉火,燃烧着冬天的萧条和冷漠。于是,被寒冷禁锢的心,因了这份意外的美丽,立刻变得舒缓而轻灵。
原来,鲜花是离我们最近的天使,它会在一瞬间改变我们的心情,让我们的视觉透过纷纷扰扰的尘世而更加丰盈和感动。
此后的日子里,我每天精心呵护,犹如守望着一树繁华绮丽的梦。
杜鹃花次第开放,一连开了两个多月,花事最浓的时候竟然同时盛开了三十几朵。这期间那些花儿就像盛开在我心中,让我的心境鲜活美丽而又充满柔情。
也许是真的应了那句老话:好花不常开。
那一天,我在为杜鹃花洒水的时候,无意间发现几个花骨朵还没有开放便已经开始枯萎了。我的心隐隐作痛,那是一朵朵崭新的生命啊,为什么还没来得及展示自己的容颜,便夭折在无言的岁月中?
几天后的一个早晨,我沮丧地发现,那些未开的蓓蕾一个个凋落,叶子也开始萎黄。当花儿落尽的时候,一种莫名的忧伤深深地刺入心底,我暗自叹息,为什么美丽总是如此短暂!
丈夫说,你喜欢,我再弄几盆回来就是了,没必要这么多愁善感嘛!
我谢绝了,并发誓不再养花。那盆黄叶斑驳的杜鹃花被我搬到了阳台的一个角落,偶尔闲来无事,也会给它浇上一些水。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间,窗外已是一片新绿。那一天,我在收拾阳台的时候惊讶地发现,那棵杜鹃花的枝头,竟然顽强地挺立出一朵嫣红的小花,而花树的周围却是落叶满地!
我禁不住惊叹,它是拼尽了怎样的心血,才凝聚出最后这一抹殷实的色彩啊,(B)那种对生命不舍的隐忍和追求,凄美得仿佛能让人听到它簌簌开放的声音。
我相信,花儿不言,却是有思想、有意志的。正因为每一朵花只能盛开一次,它们才懂得,即便没有人欣赏,也要竭尽所能,让自己的生命做一次最完美的演绎。
呵!我的那些花儿,我生命中一个个温婉而又美丽的情结……
1.写出“我”谢绝了丈夫的提议,“并发誓不再养花”的原因。
2.文章情文并茂,语言优美,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赏析下面两句话。
A、那粉粉嫩嫩的一小朵花,正芳心半卷,袅袅娜娜地羞涩着盛开。
B、那种对生命不舍的隐忍和追求,凄美得仿佛能让人听到它簌簌开放的声音。
3.写出文中引用南宋诗人杨万里诗句的表达作用。
4.请说出 “呵!我的那些花儿,我生命中一个个温婉而又美丽的情结……”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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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花圃有两片,一片是白色的牡丹,一片像白色的雪球;在如海的树丛里,还有闪烁着如星光的丁香,这些花全是从中国来的吧。
(3)由于这些花,我自然而然地想起北平公园里的花花朵朵,与这些简直没有两样;然而,我怎样也不能把童年时的情感再回忆起来,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些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它们的背景应该是今雨轩,应该是谐趣园,应该是宫殿阶台,或亭阁栅栏。因为背景变了,花的颜色也褪了,人的感情也落了。泪,不知为什么流下来。
(4)十几岁,我就在外面飘流,泪从来也未这样不知不觉地流过。在异乡见过与家乡完全相异的事物,也见过完全相同的事物,同也好,不同也好,我从未因异乡事物而想到过家。到渭水滨,那水,是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我只感觉新奇,并不感觉陌生;到咸阳城,那城,是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我只感觉他古老,并不感觉伤感。我曾在秦岭中捡过与香山同样红的枫叶;我也曾在蜀中看到与太庙中同样老的古松,我并未因而想起过家。虽然那些时候,我穷苦得像个乞丐,但胸中却总是有嚼菜根用以自励的精神,我曾骄傲地说过自己:“我,到处可以为家。”
(5)然而,自至美国,情感突然变了。在夜里的梦中,常常是家里的小屋在风雨中坍塌了,或是母亲的头发一根一根地白了。在白天的生活中,常常是不爱看与故乡不同的东西,而又不敢看与故乡相同的东西。我这时才恍然悟到,我所谓的到处可以为家,是因为蚕未离开那片桑叶,等到离开国土一步,即到处均不可以为家了。
(6)美国有本很著名的小说,里面穿插着一个中国人,这个中国人是生在美国的,然而长大之后,他却留着辫子,说不通的英语,其实他英语说得非常好。有一次,一不小心,将英文很流利地说出来,美国人自然知道他是生在美国的,问他,为什么偏要装成中国人呢。
(7)他说:“我曾经剪过辫子,穿起西装,说着流利的英语,然而,我依然不能与你们混合,你们拿另一种眼光看我,我感觉苦痛……”
(8)花搬到美国来,我们看着不顺眼;人搬到美国来,也是同样不安心。这时候才忆起,家乡土地之芬芳,与故土花草的艳丽。我曾记得,八岁时肩起小镰刀跟着叔父下地去割金黄的麦穗,而今这童年的彩色版画,成了我一生中不朽的绘图。
(9)在沁凉如水的夏夜中,有牛郎织女的故事,才显得星光晶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晨曦的原野中,有拙重的老牛,才显得纯朴可爱。祖国的山河,不仅是花木,还有可感可泣的故事,可吟可咏的诗歌,是儿童的喧哗笑语与祖宗的静肃墓庐,把它点缀得美丽了。古人说,人生如萍,在水上漂流。那是因为古人未出国门,没有感觉离国之苦,萍总还有水流可借。以我看,人生如絮,飘零在此万紫千红的春天。宋朝画家郑思肖,画兰,连根带叶,均飘于空中,人问其故,他说:“国土沦亡,根着何处?”没有国的人,是没有根的草,不待风雨折磨,即形枯萎了。我十几岁,即无家可归,并未觉其苦,十几年后,祖国已破,却深觉出个中滋味了。不是有人说,“头可断,血可流,身不可辱吗?”我觉得应该是“身可辱,家可破,国不可亡。”
(选自陈之藩《剑河倒影》,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第一版)
1、兰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高洁、淡泊人格的象征,在本文中,它起了什么作用?作者写失根的兰花意图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章第(5)节第一句说:“然而,自至美国,情感突然变了”请根据文意回答,他的“情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第(9)节的横线上填写一个切合语境的句子,要求与上下文的句式保持一致,且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失根的兰花》语言干净、利落,体现了陈之藩散文“春风大雅能容物,秋水文章不染尘”的风格。
B.本文组合了诗画传说,人文景观等大量的文化意象,使文章显得厚重而有诗意。
C.文章写到美国有本很著名的小说中穿插的那个中国人,“偏要装成中国人”的根本原因是美国人那异样的目光让他感到苦痛。
D.第(9)节写到宋朝画家郑思肖画兰,是在前文对可见景物描写的基础上的深化,是全文的点睛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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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写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做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儿白花儿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哪!”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吗?”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离开我整整七年了。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句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儿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儿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看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儿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儿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1.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儿子作文比赛得了第一,母亲却说她小时候作文写得还要好。她这样说是为了激励孩子成为作家。
B.母亲本来喜欢花木,“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这“别处”指的是为儿子治病和找工作。
C.母亲以为合欢树第三年的复生“是个好兆头”。作者写这一点是暗示,母亲因为操心儿子的病以致有点迷信了。
D.在质朴的老街坊眼中,生活、健康与工作显然比文学、比获奖更重要。
E.“悲伤也成享受”,是说人在独自静静地怀念逝去的亲人时,即使悲伤,也会有某种温馨的感觉。
2.本文一开头就写了儿子小时候与母亲的一场小冲突。你认为这样写有什么特别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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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在文章中三次提到自己的年龄。你认为他在二十岁以后和三十岁以后对母爱各有怎样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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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章在对那个看树影儿的孩子的拟想中结束。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种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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