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4、请以“敢于说不”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注意:①立意自定。②文体自选。③不得抄袭,不得套作。④书写规范,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试题答案

24、略

相关题目

读下面一篇文章,做19―22题。(18分)

我的精神家园

王小波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前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萧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道: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斯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19.从全文内容看,你认为作者所说的“精神家园”指的是什么?(4分)

 

 

20.说明下面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蜒。

 

 

21.这篇文章的语言有两个明显的特点:①形象而深刻,②幽默而冷峻。请在这两个特点中选择一个,结合文中的具体例子,简要加以赏析。(6分)

 

 

22.第五段围绕重建精神家园进行阐述,作者反对什么,主张什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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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篇散文完成4题

把栏杆拍遍

①辛弃疾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22岁时他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规,南下临安亲自联络。此时他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正血气方刚,欲为朝廷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②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南规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③应该说,吸气及的词不是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时隔千年,当今天我们重读他的作品时,仍感到一种凛然杀气和磅礴之势。比如这首著名的《破阵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片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深厚名。可怜白发生。

④我敢大胆说一句,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之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只之声的力作。虽然杜甫也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军旅诗人王昌龄也写过:“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但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象、抒发和描述,哪一个诗人曾有他这样亲身在刀刃剑尖上滚过来的经历?“列舰层楼”、“投鞭飞渡”、“剑指三泰”、“西风塞马”,他的诗词简直是一部军事辞典。他本来是以身许国,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但是南渡后,他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像屈原那样的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⑤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段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水龙吟》)谁能懂得他这个游子,实际上是王国浪子的悲愤之心呢?这是他登临建康城赏心亭时所作。此亭遥对古秦淮河,是历代文人墨客赏心雅之所,但辛弃疾在这里发出的却是一声悲怆的呼喊。他痛拍栏杆时一定想起过当年的拍刀催马,驰骋沙场,但今天空有一身力,一腔志,又能向何处使呢?我曾专门到南京寻找过一个辛公拍栏杆处但人去楼毁,早已了无痕迹,唯有江水悠悠,似词人的长叹,东流不息。

⑥辛词比其他文人更深一层的不同,是他的词不是用墨来写,而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一个爱国臣子,一遍一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象。

⑦辛弃疾南规后为什么这样不为朝廷喜欢呢?他因爱国而生怨,因尽职而招灾。在他断续被使用的20多年间有37次频率调动。每当他得到一次效力的机会,就特别认真,特别执着地去工作:练兵、筹款,在吧整饬政务,时刻摆出一副要冲上前线的样子。你想这能不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国有危难时招来用几天;朝有谤言,又弃而闲几年,这就是他的基本生活节奏,也是他一生最大的悲剧。

19.解释第②、③段中以下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1)南规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

(2)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文章第④  段最突出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请简要分析。(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文章题目是“把栏杆拍遍”文中也多次写到拍栏杆,请简述辛弃疾“拍栏杆”的含义。(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纵观全文,作者认为辛弃疾的词哪些特点?请简要从内容、情感、气势等方面概括。(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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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篇传记类散文,回答(1)~(3)题。

大无大有周恩来(节选)

梁衡

  千百年来,官和权是连在一起的。在某些人看来,官就是显赫的地位,就是特殊的享受,就是人上人,就是福中福。官和民成了一个对立的概念。也有了一种对立的形象。但周恩来作为一国总理则只求不显。在外交、公务场合他是官,而在生活中,在内心深处,他是一个最低标准甚至不够标准的平民。他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平民宰相。是世界上最平民化的总理。一次他出国访问,内衣破了送到我驻外使馆去缝洗。大使夫人抱着这一团旧衣服时,泪水盈眶,她怒指着工作人员道:“原来你们就这样照顾总理啊!这是一个大国总理的衣服吗?”

  总理的衬衣多处打过补丁,领子和袖口已换过几次,一件毛巾睡衣本来白底蓝格,但早已磨得像一件纱衣。后来我见过这件睡衣,瞪大眼睛也找不出原来的纹路。这样寒酸的行头,当然不敢示人,更不敢示外国人。所以总理出国总带一只特殊的箱子,不管住多高级的宾馆。每天起床,先由我方人员将这套行头收入箱内锁好。才许宾馆服务生进去整理房间。人家一直以为这是一个最高机密的文件箱呢。这专用箱里锁着一个平民的灵魂。而当总理在国内办公时就不必这样遮挡“蒙丑”了,他一坐到桌旁,就套土一副蓝布袖套,那样子就像一个坐在包装台前的女工。许多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文件和震惊世界的声明,都是在这蓝袖套下写出的啊。只有总理的贴身人员才知道他的生活实在太不像个总理。总理一入城就在中南海西花厅办公,一直住了二十五年。这是座老平房,又湿又暗,工作人员多次请示总理,总理都不准维修。终于有一次,工作人员趁总理外出时将房子小修了一下,于是《周恩来年谱》便有了这一段记载:一九六零年三月六日,总理回京,发现房已维修。当晚即离去暂住钓鱼台,要求将房内的旧家具(含旧窗帘)全部换回来,否则就不回去住。工作人员只得从命。一次,总理在杭州出差,临上飞机时地方上送了一筐南方的时鲜蔬菜,到京时被他发现,就严厉批评了工作人员,并命令折价寄钱去。一次,总理在洛阳视察,见到一册碑帖,问秘书身上带钱没有,见没带钱,就摇摇头走了。总理从小随伯父求学,伯父的坟迁移,他不能回去。先派弟弟去,临行前又改派侄儿去,为的是尽量不惊动地方。一国总理啊,他理天下事,管天下财,住一室,食一蔬,用一物,办一事算得什么?

  多少年来,在人们的脑子里,做官就是显耀。你看,封建社会的官帽,不是乌纱便是红顶,官员出行,或鸣锣开道,或静街回避。不就是要一个“显”字!

  这种显耀或为显示权力,或为显示财富。总之是要显出高人一等。古人一考上进士,就要鸣锣报喜。一考上状元就要骑马披红走街,一当上官就要回乡到父老面前转一圈。所谓衣锦还乡,为的就是显一显。刘邦做了皇帝后,曾痛痛快快地回乡显示过一回,元散曲名篇《高祖还乡》即挖苦此事。你看那排场:“红漆了银叉,银铮了斧。甜瓜苦瓜黄金镀。明晃晃马镫枪尖上挑,白雪雪鹅毛扇上铺。这几个大人物,拿着些不曾见的器杖,穿着些大作怪的衣服。”西晋时有个石崇官做到了荆州刺史,也就是地委书记吧,就敢于同皇帝司马昭的小舅子王恺斗富。他平时生活,“丝竹尽当时之精,庖膳穷水陆之珍”,招待客人,以锦围步樟五十里,以蜡烧柴做饭,王恺自叹不如。现在这种显弄之举更有新招,比座位,比上镜头,比好房,比好车,比架子。一次一位县级小官到我办公室,身披呢子大衣,刚握完手,突然后面窜上一小童,双手托举一张名片,原来这是他的跟班,连递名片也要秘书代劳,这个架子设计之精,我万没有想到。刚说几句话又抽出“大哥大”,向千里之外的穷乡僻壤报告他现已到京,正在某某办公室,连我也被他编入了显耀自己的广告词。我不知他在地方上有多大政绩,为百姓办了多少实事,看这架子心里只有说不出的苦和酸。想总理有权不私,有名不显,权倾一国,两袖清风,这种近似残酷的反差随着岁月的流逝,倒叫人更加不安和不忍了。

(1)本文表现了周恩来的什么精神品质?请用一个短语概括。(不超过5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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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段文字有几层对比?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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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结尾说:“想总理有权不私,有名不显,权倾一国,两袖清风,这种近似残酷的反差随着岁月的流逝,倒叫人更加不安和不忍了。”这句话有什么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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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篇现代文,完成下题。

马语

莫言

  像一把粗大的鬃毛刷子在脸上拂过来拂过去,使我从睡梦中醒来。眼前晃动着一个巍然的大影子,宛如一堵厚重的黑墙。一股熟悉的气味令我怦然心动。我猛然惊醒,身后的现代生活背景悄然退去,阳光灿烂,照耀着三十多年前那堵枯黄的土墙。墙头上枯草瑟瑟,一只羽毛灿烂的公鸡站在上边引吭高歌,墙前有一个倾颓的麦草垛,一群母鸡在散草中刨食。还有一群牛在墙前的柱子上拴着,都垂着头反刍,看样子好像是在沉思默想。弯曲的木柱子上沾满了牛毛,土墙上涂满了牛屎。我坐在草垛前,伸手就可触摸到那些鸡,稍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到那些牛。我没有摸鸡也没有摸牛,我仰脸望着它——亲密的朋友——那匹黑色的、心事重重的、屁股上烙着“Z99”字样的、盲目的、据说是从野战军里退役下来的、现在为生产队驾辕的、以力大无穷任劳任怨闻名乡里的老马。

  “马,原来是你啊!”我从草垛边上一跃而起,双臂抱住了它粗壮的脖子。我心潮起伏,泪珠在它光滑的皮上滚动。它耸耸削竹般的耳朵,用饱经沧桑的口气说:“别这样,年轻人,别这样,我不喜欢这样子,没有必要这样子。好好地坐着,听我跟你说话。”它晃了一下脖子,我的身体就轻如鸿毛般地脱离了地面,然后就跌坐在麦草垛边,伸手就可触摸那些鸡,稍稍一探身就可以触摸那些牛。

  我端详着这个三十多年没有见面的老朋友。它依然是当年的样子:硕大的头颅、伟岸的身躯、修长的四肢、瓦蓝的四蹄、蓬松的华尾、紧闭着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盲了的双目。于是,若干的情景就恍然如在眼前了。

  我曾经多次揪它的尾毛做琴弓,它默默肃立,犹如一堵墙。我多少次坐在它宽阔平坦的背上看小人书,它一动也不动,好像一艘搁浅了的船。我多少次对邻村的小孩子炫耀它,编造它的光荣的历史,说它曾经驮着兵团司令冲锋陷阵,立过赫赫战功,它一声不吭,好像一块没有温度的铁。我多少次向村里的老人请教,想了解它的历史,尤其想知道它是怎样瞎的,没人告诉我。我多少次抚摸着它的脖子问,亲爱的马,你的眼睛是怎么瞎的,是炮弹皮子崩瞎的吗?是害红眼病弄瞎的吗?是老鹰啄瞎的?——任我千遍万遍地问,它不回答。

  “我现在回答你。”马说。马说话时柔软的嘴唇笨拙地翻动着,不时地显露出被谷草磨损了的雪白的大牙。它的声音十分沉闷,仿佛通过一个曲折漫长的管道传递过来的。这样的声音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惊悚,令我如闻天籁,不敢不认真听讲。

  马说:“日本有一个著名的关于眼睛的故事。琴女春琴被人毁容盲目后,她的徒弟也是她的情人佐助,便自己刺瞎了眼睛。还有一个古老的故事,俄狄浦斯得知自己杀父娶母之后,悔恨交加,自毁了双目。你们村子里的马文才,舍不下新婚的媳妇,为了逃避兵役,用石灰点瞎了双目。这说明,世界上有一类盲目者,为了逃避,为了占有,为了完美,为了惩罚,是心甘情愿自己把自己弄瞎了的。当然,你最想知道的,是我为什么瞎了眼睛……”马沉吟着,这个话题勾起了它无限辛酸的往事

  马说:“几十年前,我的确是一匹军马,我屁股上的烙印就是证明。我的主人是一个英武的军官。他不仅相貌出众,而且还满腹韬略。我对他一往情深,如同恋人。有一天,他竟然让一个散发着刺鼻脂粉气息的女人骑在我的背上。我心中恼怒,精力分散,穿越树林时,撞在了树上,把那个女人掀了下来。军官用皮鞭抽打我,骂我‘你这匹瞎马!’……从此,我决定再也不睁开我的眼睛……”

  “原来你是装瞎!”我从麦草垛前一跃而起。

  “不,我瞎了……”马说着,掉转身,向着那漫漫无尽的黑暗的道路,义无反顾地走去。

(1)

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

本文以“我”与马的重逢为线索,主要描写了两个场面:一是久别重逢时的情景,一是重逢后马的自述。

B.

小说以马开口向人倾诉这一荒诞手法写“我”和马重逢,写人与马的情感交流,蕴含着深刻哲理,给人以启示。

C.

小说通过写马对主人“一往情深”而主人却因女人被摔而打马、骂马,谴责了那些背信弃义不顾友情的人。

D.

小说巧设悬念,反复渲染“我”“想了解它的历史,尤其想知道它是怎样瞎的”,有效地增强了作品的吸引力。

E.

马是装瞎的,可文章结尾说“不,我瞎了……”,这里写出了马因一件小事败坏了自己之后的沉痛懊悔。

(2)

小说多处描写了马的形象,同时也描写了鸡和牛,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

马因为主人的一句谩骂,就自己后半生“装瞎”。你认为它这样做值得吗?请依据文本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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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下题。

打工仔

杨崇德

  小岩村出了个深圳打工仔,那是发爷的满崽阿贵。

  阿贵春节回来的时候,花格子西装,棕色牛皮鞋,还戴着以为是个流氓的乌黑墨镜。招得村里人议论纷纷。好在初一孩子们到发爷家拜年,阿贵给每个娃儿一块钱,人们才意识到阿贵不是流氓,倒像个老板。于是,村里的老老少少开始向阿贵靠近。

  阿贵,你在深圳干什么?有人想探听阿贵有钱的原因。阿贵只是笑而不答。就连阿贵的老子发爷也不知道。但是,人们百分之二百地肯定:阿贵这小子发了。

  人们的猜测百分之二百正确。正月初五,阿贵就要发爷跟他去深圳看世界,发爷不肯去。阿贵就死缠,说:爹,你就去吧,这把年纪了,再不去看看那里的热闹世界就没有机会了。发爷还是不肯去。阿贵就说:爹,跟我去一趟吧,反正我在那边又不干坏事。发爷听了阿贵这句话,心里亮堂了几分。最后,在乡邻们的劝说下,发爷跟阿贵到了深圳。

  深圳这个五彩缤纷的城市,在发爷眼里就是天堂。阿贵陪父亲逛了深圳的几个风景点,最后告诉父亲怎么过马路、怎么回家就自个儿上班去了。头两天,发爷不敢离开阿贵的房间。至多是在他房门口看行人,看车辆,看他从未看到过的热闹景象。过了几天,发爷的胆子就大了。能够远离阿贵的住房,沿街去瞧去望。阿贵很忙,除了按时给发爷准备三餐外,整天早出晚归。

  这天,发爷转到了一个比较繁华的地方,发现有个胖女人坐在那里,双眼微闭,她的双脚被一个人抱着。发爷很好奇,走到旁边看热闹。抱脚的人很投入,正在用小刀给女人修脚趾甲。趾甲被修整得圆圆的,抱脚人又用小刀将指甲刮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涂上红油,很好看,也很新鲜。发爷在这里出神地站了近十分钟。胖女人给抱脚人付了20块钱,抱脚人躬腰连说谢谢。抱脚人转过身,发爷的脑神经被重重地刺了一下:抱脚人竟是自己的儿子阿贵!发爷不等阿贵喊出半个字,就给了阿贵一耳光,脖筋如蚯蚓般地骂道:没出息的东西,想不到你干的竟是这等活!跟我老老实实回家种田去!

  这一晚发爷半粒米都没吞下。第二天,不管阿贵怎么求,发爷还是回到他的小岩村。乡邻们很高兴地围着发爷讲深圳,发爷就说深圳的车子好看房子好看。有人问阿贵在那好吗?发爷说:好好。但是,发爷从此就病倒了,病得让人越来越为他惋惜:放着好日子不过,就要走了。

  阿贵从深圳赶回来的时候,发爷已经咽了气。阿贵跪在发爷的灵床边不愿起来。发爷快入殓的时候,阿贵用小刀给发爷修了脚趾甲,圆圆的,然后用指甲油涂了一遍又一遍,很好看,也很新鲜。小岩村的人都说发爷的脚趾甲很好看,很新鲜。

1.小说开头写阿贵回村过春节的情景,有三个作用,请写出来。(每条不超过10个字。)

2.(1)发爷发现儿子在深圳替人修脚,又打又骂,回来后气病而死,他为什么会这样?(不超过15个字)

(2)而当村里人问他阿贵在那好吗,他却说:“好好。”这又说明什么?(不超过15个字。)

(3)文中的发爷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不超过15个字。)

3.(1)阿贵对修脚是怎么看的?(不超过15个字。)

(2)村里人问阿贵在深圳干什么,他为何笑而不言?(不超过10个字)

(3)文中的阿贵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不超过2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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