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D (两个“之”字都是助词,起提宾的作用。其他三项,A项的两个“于”字,前者表示动作行为到达的地点,译为“到”;后者介进动作行为的直接对象,可译为“和”“同”“跟”等。 B项两个“其”字都是代词,前者是指示代词,相当于“那”;后者是人称代词,在这里活用为第一人称,相当于“自己”。 C项两个“则”字,前者表示让步关系,相当于“倒是”;后者表示承接关系,相当于“就”)
6.C(“罢”应该是“撤掉、撤出”之意)
4.B(A对“灯火阑珊”语意理解错误;C不合语境;D色彩失当)
3.C
1.C
2D(A.“剑”应为“箭”; B“犹”应为“尤”;C“裨”应为“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