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史学科

1.政治协商会议的由来:抗日战争胜利后,全国人民要求结束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建立一个和平、民主、独立的新中国。鉴于中国人民和世界和平舆论,蒋介石同意进行和平谈判。毛泽东于1945年8月赴重庆与蒋介石进行了43天的谈判,签订了《双十协定》,决定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1946年1月10日,政协会议在重庆召开,由于中国共产党团结了各民主党派,使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组织问题、和平建国纲领、国民大会问题、宪法草案问题和军事问题等五项有利于人民民主的协议。1946年11月15日,蒋介石违反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在南京单方面召开国民大会,遂使政协解体。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又称“新政协”,以区别于1946年在重庆召开的“旧政协”。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今北京)举行,这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共同参加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大会讨论了新中国的成立问题,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国家将性质,选举了国家领导人。在建国初期的历史条件下,由它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对于团结全国人民,胜利完成当时的革命和建设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

3.1954年 9月15日-28日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召开以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经结束,全国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继续存在,并发挥着作用。

4.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1982年,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完善。

5.当代西方、中国政治体制的变化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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