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语法特点:(1)介词不能单独做句子成分.只能用在名词性词语前边.组成介词短语.做状语.补语.定语.“于 .“给 本身是介词.也可以作为一个语素.与别的语素组合成词.如“属于.等于.归于.勤于.对于.教给.赠给.送给 等.(二)连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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